[发明专利]三模式电动变速传动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810081506.4 | 申请日: | 2008-0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5590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03 |
发明(设计)人: | A·G·霍尔姆斯;M·R·施米德特;D·克莱门;B·M·康伦 | 申请(专利权)人: | 通用汽车环球科技运作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H3/72 | 分类号: | F16H3/7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原绍辉;廖凌玲 |
地址: | 美国密***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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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模式 电动 变速 传动 装置 | ||
1、一种电动变速传动装置,包括:
输入元件和输出元件;
第一和第二电动/发电机;
分别具有第一,第二和第三元件的第一,第二和第三行星齿轮组,其中所述输入元件,所述输出元件和所述电动/发电机分别与所述元件的各不相同的一个连接进而共同转动;
多个转矩传递机构选择性地接合以将不同的所述元件相互连接进而共同转动或将不同的所述元件与固定构件连接;
其中所述转矩传递机构的不同组合的接合建立三个前进电动变速操作模式,和其中所述行星齿轮组的特征在于有效传动比,所述有效传动比在所述三个前进电动变速模式期间对于所述输入元件上给定的转矩需要来自每一电动/发电机基本上相等的最大转矩,从而允许第一和第二电动/发电机在尺寸上基本相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变速传动装置,其中所述基本上相等的最大转矩在所述三个前进电动变速模式每个中需要来自所述电动/发电机中的任何一个。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变速传动装置,其中第一电动变速模式是输入-分配操作模式,而第二和第三电动变速模式是以基本上相同的传动比分布为特征的复合-分配模式。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变速传动装置,其中所述三个行星齿轮组中的两个的有效传动比是不小于1.0且不大于1.4,而另一个行星齿轮组的有效传动比是不小于1.7且不大于2.3。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变速传动装置,其中所述三个行星齿轮组中的两个的有效传动比是不小于1.7且不大于2.3,而另一个行星齿轮组的有效传动比是不小于1.0且不大于1.4。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变速传动装置,进一步包括:
与第一行星齿轮组的一个所述元件持续连接的互连元件;
其中所述第三行星齿轮组是复式行星齿轮组,所述复式行星齿轮组具有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元件中的一个,在所述三个前进电动变速模式的每个中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元件中的一个与所述固定构件和所述电动/发电机之一中的一个连接进而共同转动,所述复式行星齿轮组还具有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元件中的另一个,在所述三个前进电动变速模式的每个中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元件中的另一个与所述互连元件连接进而共同转动;和其中与所述固定构件和所述电动发电机之一中的一个连接的所述元件和与所述互连元件连接进而共同转动的元件确定了所述第三行星齿轮组的有效传动比。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变速传动装置,其中所述第三行星齿轮组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元件包括第一中心齿轮元件,保持架元件,和第二中心齿轮元件,保持架元件可旋转地支撑第一和第二组小齿轮;其中第一和第二组小齿轮彼此相互连续啮合;和其中第一中心齿轮元件与第一组小齿轮连续地啮合以及第二中心齿轮元件与第二组小齿轮连续地啮合。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变速传动装置,其中在所述三个电动变速模式的每个中与所述固定构件和所述电动/发电机之一中的一个连接进而共同转动的元件是保持架元件;和其中与所述互连元件连接进而共同转动的元件是第一中心齿轮元件。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变速传动装置,其中在所述三个电动变速模式的每个中所述保持架元件与所述输出元件连接进而共同转动。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变速传动装置,进一步包括:
与所述小齿轮组中的一组啮合的齿圈元件;和
一附加的转矩传递机构,其选择性地接合以将所述齿圈元件固定至所述固定构件,从而至少部分地建立倒档电动变速模式。
11、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变速传动装置,其中所述第三行星齿轮组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元件包括中心齿轮元件,保持架元件,和齿圈元件,所述保持架元件可旋转地支撑第一和第二组小齿轮;
其中第一和第二组小齿轮连续地彼此啮合;和其中所述中心齿轮元件与第一组小齿轮连续地啮合以及第二组小齿轮元件与所述齿圈元件连续地啮合。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变速传动装置,其中在所述三个前进电动变速模式的每个中与所述固定构件和所述电动/发电机之一中的一个连接进而共同转动的元件是保持架元件;和其中在所述三个前进电动变速模式的每个中与所述互连元件连接进而共同转动的元件是所述中心齿轮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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