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视机及其底座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72715.0 | 申请日: | 2007-10-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14483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10 |
发明(设计)人: | 马杨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64 | 分类号: | H04N5/64;F16M11/06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全文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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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视机 及其 底座 | ||
1、一种电视机,包括电视机主体和底座,电视机主体包括接收用户控制信号的中央处理器,底座包括一与电视机主体固定连接的托盘,一活动支撑所述托盘的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盘上固定有一驱动所述托盘在底盘上电动旋转的电动驱动机构,所述电动驱动机构包括:
带动所述托盘旋转的齿轮组;
驱动所述齿轮组转动的马达;以及
接收所述中央处理器发送的控制信号,控制所述马达工作的驱动电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电路包括:
向马达发送驱动信号,驱动所述马达工作的马达驱动模块;
接收所述中央处理器发送的控制信号,向马达驱动模块输出旋转控制信号的微控制处理器;以及
向所述马达驱动模块和微控制处理器供电的电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上设有一限制所述托盘旋转范围的电动限位体。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电路还包括:
与所述电动限位体接触后,向所述微控制处理器发送马达行程终点信号的限位开关。
5、一种电视机底座,包括一与电视机主体固定连接的托盘,一活动支撑所述托盘的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盘上固定有一驱动所述托盘在底盘上电动旋转的电动驱动机构,所述电动驱动机构包括:
带动所述托盘旋转的齿轮组;
驱动所述齿轮组转动的马达;以及
接收电视机主体的中央处理器发送的控制信号,控制所述马达工作的驱动电路。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电路包括:
向马达发送驱动信号,驱动所述马达工作的马达驱动模块;
接收所述中央处理器发送的控制信号,向马达驱动模块输出旋转控制信号的微控制处理器;以及
向所述马达驱动模块和微控制处理器供电的电源。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上设有一限制所述托盘旋转范围的电动限位体。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电路还包括:
与所述电动限位体接触后,向所述微控制处理器发送马达行程终点信号的限位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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