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尔夫球杆头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54963.2 | 申请日: | 2007-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8233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09 |
发明(设计)人: | 黄荣明;詹汉声;利建良;黄昱镪 | 申请(专利权)人: | 復盛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53/04 | 分类号: | A63B5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智英财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殷根娣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市中山区***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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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杆 | ||
1.一种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其包含:
一个杆头本体,其顶部形成一个凸起部;及
一个击球面,其形成于该杆头本体的正面,且该击球面的顶缘对应该凸起部形成一个突出平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杆头本体的正面形成一个开口及一个周缘面,该周缘面相对环绕于该开口周边,该突出平面对应该凸起部形成于该周缘面的顶缘,该开口结合一个打击面板,该打击面板具有一个前侧面,该前侧面、突出平面及周缘面共同形成该击球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杆头本体的正面形成一个开口及一个周缘面,该周缘面相对环绕于该开口周边,该开口的内侧周缘对应该凸起部形成一个隆起部,且该开口结合一个打击面板,该打击面板具有一个前侧面,该突出平面对应该隆起部形成于该打击面板前侧面的顶缘,该前侧面、突出平面及周缘面共同形成该击球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杆头本体的正面形成一个开口,该开口具有一个环周边以供结合一个打击面板,该打击面板具有一个前侧面,该突出平面对应该凸起部形成于该打击面板前侧面的顶缘,该前侧面及突出平面共同形成该击球面。
5.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凸起部具有一个第一侧缘及一个第二侧缘,该第一侧缘及第二侧缘呈外凸弧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第一侧缘及第二侧缘的一端分别连接该杆头本体的前侧缘,另一端分别向后延伸至该杆头本体的顶部邻近后端处相互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凸起部具有一个第一侧缘及一个第二侧缘,该第一侧缘及第二侧缘呈对称弧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第一侧缘及第二侧缘的一端分别连接该杆头本体的前侧缘,另一端分别向后延伸至该杆头本体的顶部后端处相互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凸起部具有一个第一侧缘及一个第二侧缘,该第一侧缘及第二侧缘呈相互平行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第一侧缘及第二侧缘的一端分别连接该杆头本体的前侧缘,另一端分别相对延伸至该杆头本体的顶部邻近后端处。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凸起部的表面自该杆头本体前侧缘朝后端方向逐渐向下倾斜。
12.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凸起部具有一个第一侧缘及一个第二侧缘,该第一侧缘及第二侧缘呈相互对称状的内凹弧形。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第一侧缘及第二侧缘的两端分别连接该杆头本体的前侧缘及后端处。
1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该开口内侧形成一个结合凸缘以供抵接该打击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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