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摩托车后搁脚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23662.3 | 申请日: | 2007-02-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12720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30 |
发明(设计)人: | 尹明善;夏先明;董向阳;何国蓉 | 申请(专利权)人: | 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J25/00 | 分类号: | B62J25/00 |
代理公司: |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郭云 |
地址: | 400037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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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摩托车 后搁脚 | ||
1.一种摩托车后搁脚,包括第一支撑杆(1)、第二支撑杆(2)和脚蹬(3),在第一、二支撑杆(1、2)的顶端均设有安装支耳(4),且第二支撑杆(2)的底端固定在第一支撑杆(1)的杆身上,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蹬(3)位于第一支撑杆(1)的下方,脚蹬(3)的内端通过螺栓(5)与第一支撑杆(1)的底部连接,在螺栓(5)的螺头与脚蹬(3)之间设有处于常压缩状态的弹性体(6),所述脚蹬(3)由该弹性体(6)顶压在第一支撑杆(1)的端面上,并且脚蹬(3)能在安装螺栓的法向平面内绕螺栓(5)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后搁脚,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弹性体(6)与脚蹬(3)之间以及脚蹬(3)与第一支撑杆(1)之间的螺栓(5)上均套装有垫圈(7)。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摩托车后搁脚,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体(6)为活套在螺栓(5)上的两圈弹垫。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摩托车后搁脚,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体(6)为活套在螺栓(5)上的碟形弹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后搁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撑杆(2)下部的外侧面焊接有挡板(8),在该挡板(8)上开有减重孔(8a)。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5所述的摩托车后搁脚,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支撑杆(1)的下端焊接有定位块(9),该定位块(9)和第二支撑杆(2)分居在第一支撑杆(1)的两侧;所述脚蹬(3)内端的端部倾斜向上形成有限位凸台(3a),在脚蹬(3)绕螺栓(5)转动时,第二支撑杆(2)下端的杆身和定位块(9)分别对限位凸台(3a)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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