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广告载体牙刷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79666.6 | 申请日: | 2007-05-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2957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05 |
发明(设计)人: | 杨小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小兵 |
主分类号: | A46B15/00 | 分类号: | A46B15/00;G09F23/00 |
代理公司: | 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徐丰 |
地址: | 610041四川省成***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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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广告 载体 牙刷 | ||
1.一种广告载体牙刷,包括刷柄(1)、刷头(2)和刷头(2)上的刷毛(3),其特征在于:所述刷柄(1)内设有空腔(4),空腔(4)内设有广告卷绕装置,所述广告卷绕装置由固定在空腔(4)内的卷绕轴(5)、套在卷绕轴(5)上的滚筒(6)、设于滚筒(6)和卷绕轴(5)之间的弹簧(9)、以及滚筒(6)上的广告页(7)构成;所述刷柄(1)侧壁开有缝隙(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载体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9)卷绕于卷绕轴(5)上,弹簧(9)一端连接卷绕轴(5),另一端连接套在卷绕轴(5)上的滚筒(6)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载体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刷柄(1)侧壁的缝隙(8)长度略大于滚筒(6)长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载体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页(7)宽度略小于缝隙(8)的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广告载体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页(7)一端固定于滚筒(6)上,另一端通过缝隙(8)位于刷柄(1)外。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广告载体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页(7)位于刷柄(1)外的一端固定设有长度略大于缝隙(8)的防回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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