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37589.8 | 申请日: | 2007-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3281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12 |
发明(设计)人: | 奚林森;张雪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熟市屠宰成套设备厂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2B5/08 | 分类号: | A22B5/08 |
代理公司: | 常熟市常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伟军 |
地址: | 215534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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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燎毛炉 空气 燃气 混合 机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属于屠宰设施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成套屠宰流水线中,通常配备有燎毛炉,燎毛炉的作用是将残留在牲畜胴体上的毛燎除,以确保肉食品的加工质量。燎毛炉的工作原理为:由安装在炉体上的鼓风机通过进风管将空气引入到预混合机构中,与此同时,由输气管将燃气引入预混合机构中,由混合机构将空气与燃气预混合,经预混合后的混合气供给喷咀立管,由喷咀立管上的喷咀燃烧供热至炉体内壁的辐射板,使行经炉体通道更具体地讲使行经呈面对面配置的炉体内壁的辐射板之间的带有残留毛的牲畜胴体清毛,即燎尽残留毛。
由上可知,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通常由二路气源直接交汇,混合后供喷咀燃烧,而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的结构合理与否对于燎毛炉的安全及节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两者(空气-燃气)混合不均匀,则会存在安全隐患,同时由于混合不当而出现不完全燃烧,则会导致烟雾多、污染环境等不利因素。然而,目前的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恰恰存在上述欠缺,其结构由图5所示,包括一混合筒体1、延设在混合筒体1上部的通气管2和延设在混合筒体1侧部的燃气进入接口3,经进风管将来自于鼓风机的空气引入通气管2进入混合筒体1,与此同时经燃气进入接口3将由燃气源引入的燃气引入混合筒体1内,使空气与燃气预混合,以供给联结在混合筒体1下方的喷咀立管的管腔中,进而由安装在喷咀立管上的喷咀燃烧。显然,为了获得理想的空气与燃气的预混合效果,在图示的通气管2内设置有螺旋板,使空气以螺旋状态进入混合筒体1内与燃气相混。但是在通气管2内的螺旋板并不能满足到使空气与燃气相混的理想效果,尤其是当喷咀立管长度大时,明显地表现出自上而下或称自下而上地配设在喷咀立管上的喷咀之间的燃烧差异大。所以,若要保障所有喷咀的燃烧状况一致,那么上述结构的预混合机构便显得无能为力,因此有必要予以改进。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的是要提供一种能提高空气与燃气的混合效果而藉以保障喷咀燃烧一致以及体现节能、减少烟雾、利于环保的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是这样来完成的,一种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它包括混合筒体和延设在混合筒体上部的用于将空气引入到混合筒体中去的通气管以及延设在混合筒体侧部的用于将燃气引入到混合筒体中去的燃气进入接口,所述的混合筒体的筒腔内设有一空气-燃气混匀器。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空气-燃气混匀器的上部与通气管相对应并且对接,下部与混合筒体的筒腔内壁连结。
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空气-燃气混匀器与混合筒体的筒腔内壁之间构成有燃气室。
在本实用新型的又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空气-燃气混匀器为一器壁上布满有通气孔的锥台体。
在本实用新型的再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锥台体为圆锥台体。
在本实用新型的还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圆锥台体的上部直径比下部直径小。
在本实用新型的进而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连结为相切连结。
在本实用新型的又进而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通气孔的在空气-燃气混匀器的器壁上的排列为规则或不规则排列中的任意一种。
在本实用新型的更而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通气孔的形状为圆形孔或矩形孔或异形孔。
在本实用新型的又更而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的通气管的侧部延设有一压力表接口。
本实用新型由于在混合筒体的筒腔内设置了空气-燃气混匀器,能使空气与燃气实现混合,可保障喷咀燃烧的一致性效果,而且还能体现节能和降低烟尘排放量而体现环保。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配置在燎毛炉上的应用例示意图。
图3为燎毛炉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燎毛炉的炉体俯视图。
图5为已有技术中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混合机构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专利局的审查员尤其是公众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及其有益效果,申请人特结合给出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详细描述如下,然而下面的详细描述不是对本实用新型方案的限制,因此,对于依据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任何形式上的变换或细节上的修饰均应视为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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