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720037589.8 申请日: 2007-05-22
公开(公告)号: CN201032811Y 公开(公告)日: 2008-03-12
发明(设计)人: 奚林森;张雪明 申请(专利权)人: 常熟市屠宰成套设备厂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A22B5/08 分类号: A22B5/08
代理公司: 常熟市常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朱伟军
地址: 215534江*** 国省代码: 江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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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燎毛炉 空气 燃气 混合 机构
【权利要求书】:

1.一种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它包括混合筒体(1)和延设在混合筒体(1)上部的用于将空气引入到混合筒体(1)中去的通气管(2)以及延设在混合筒体(1)侧部的用于将燃气引入到混合筒体(1)中去的燃气进入接口(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混合筒体(1)的筒腔内设有一空气-燃气混匀器(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气-燃气混匀器(4)的上部与通气管(2)相对应并且对接,下部与混合筒体(1)的筒腔内壁连结。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气-燃气混匀器(4)与混合筒体(1)的筒腔内壁之间构成有燃气室(5)。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气-燃气混匀器(4)为一器壁上布满有通气孔(6)的锥台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锥台体为圆锥台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圆锥台体的上部直径比下部直径小。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结为相切连结。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通气孔(6)的在空气-燃气混匀器(4)的器壁上的排列为规则或不规则排列中的任意一种。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通气孔(6)的形状为圆形孔或矩形孔或异形孔。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燎毛炉的空气与燃气预混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通气管(2)的侧部延设有一压力表接口(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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