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安全防爆功能的农用秸秆锅炉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10576.1 | 申请日: | 2007-02-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1456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30 |
发明(设计)人: | 王占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占利 |
主分类号: | F24B9/04 | 分类号: | F24B9/04 |
代理公司: | 沈阳亚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韩辉 |
地址: | 110213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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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安全 防爆 功能 农用 秸秆 锅炉 | ||
1.一种具有安全防爆功能的农用秸秆锅炉,包括有锅炉主体,锅炉主体的下部设置炉门,锅炉主体顶面设有灶眼,锅炉主体上设有烟道口,锅炉主体的内壁设有水套,水套上设有上水接头和回水接头,锅炉主体的内壁下部设有炉篦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套的上水接头设在烟道口处,所述的水套的回水接头设在水套底部锅炉主体的侧壁上,所述的农用秸杆锅炉中还包括有由三通管、排气管、敞口水箱和回流管组成的安全防爆装置,其中所述的三通管分别与水套的上水接头、室内暖气片的进水管和排气管相接通,所述的排气管的另一端与敞口水箱相接通,敞口水箱的底部设有回流管,该回流管的另一端与水套的回水接头相接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安全防爆功能的农用秸秆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锅炉主体内壁设有的水套设置在锅炉主体的炉门之上,锅炉主体的炉门之下为导热性能良好的金属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安全防爆功能的农用秸秆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锅炉主体上设有的烟道口设置在与炉门相对应一面的锅炉主体的侧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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