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灯芯草在卷烟制备中的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0710065737.1 | 申请日: | 2007-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6886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24 |
发明(设计)人: | 陈东;杨伟祖 | 申请(专利权)人: | 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B15/18 | 分类号: | A24B15/18;A24B15/16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金耀生 |
地址: | 650106云南省昆***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灯芯 卷烟 制备 中的 应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卷烟制备技术领域,具体地说灯芯草在卷烟制备中的应用。
背景技术
随着卷烟工业的发展,人们对吸烟的危害也有了更清醒的认识,目前,全世界范围内都对卷烟的有害成分进行了严格限制,但吸烟仍会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有许多欧美国家都开始严格禁烟。
灯芯草通常用于中医中药领域,主要用作利尿药。目前没有灯芯草被用于卷烟原料中的报导。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卷烟对人体的危害以及现有烟叶原料稀缺等问题,提供一种抽吸危害小、价格优、易于控制烟碱以及焦油等有害成分的新型卷烟原料,即灯芯草在卷烟制备中的应用。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
将灯芯草切碎(切成颗粒状或片状或条状或丝状)作为烟草原料的添加剂,直接与烟丝原料混合,添加比例为卷烟原料总量的0.1-70%。
或者,灯芯草用有机溶剂或无机溶剂或水浸泡处理后(使灯芯草的药味或其它杂质减轻或消除),过滤、烘干,得到(灯芯草)干物质,将该干物质切碎(切成颗粒状或片状或条状或丝状),作为添加剂或者添加香精香料或/和烟碱后直接作为卷烟原料。添加烟碱比例为每克干物质0.01mg-20mg。
灯芯草经处理后得到干物质作为卷烟原料时,可添加戒烟或/和戒毒药物制成戒烟或戒毒替代品。
灯芯草应用在卷烟制备中,一方面可以减少烟叶原料用量,另一方面由于灯芯草具有高度疏松的组织结构,将其单独抽吸运用或添加到卷烟中可以显著的增加卷烟的透气度,从而减少卷烟中有害物:焦油、一氧化碳、总粒相物等的释放,进而减轻抽吸卷烟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再一方面也可用于卷烟抽吸者戒烟的替代品,可按一定梯度调节该替代品烟碱含量,通过抽吸该替代品,达到逐步减轻吸烟成瘾;或者是吸毒成瘾的替代品,替代品中加入一定量的戒毒药,直到完全戒除毒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取灯芯草原料50g,打碎成细颗粒,以(卷烟原料总量)0.5%的比例添加于烟丝中,卷制成卷烟。
实施例2
取灯芯草原料50g,打碎成细丝状,加入烟碱10mg/每克灯芯草和香精香料适量,烘干,卷制成卷烟。
实施例3
取灯芯草原料50g,打碎成细丝状,用200倍50%乙醇,在60℃条件下浸泡90分钟,过滤,除去水分,烘干(得干物质),加入香精香料适量,烘干,以(卷烟原料总量)10%的比例添加于烟丝中,卷制成卷烟。
实施例4
取灯芯草原料50g,打碎成细片状,用200倍2%的氢氧化钠浸泡60分钟,过滤,除去溶剂,水洗、烘干,得到干物质,加入烟碱1mg/每克干物质,再以(卷烟原料总量)20%的比例添加于烟丝中,卷制成卷烟。
实施例5
取灯芯草原料50g,打碎成细片状,用200倍1%的盐酸浸泡60分钟,过滤,除去溶剂,水洗、烘干,得到干物质,加入烟碱10mg/每克干物质和香精香料适量,烘干,卷制成卷烟。
实施例6
取灯芯草原料50g,打碎成细条状,用100倍丙酮浸泡60分钟,过滤,除去丙酮溶剂,挥发干,得到干物质,加入戒毒药物1mg/每克干物质,烘干,以(卷烟原料总量)50%的比例添加于烟丝中,卷制成卷烟。
实施例7
取灯芯草原料50g,打碎成片状,用100倍水在80℃条件下浸泡60分钟,过滤,除去水分,烘干(得干物质),加入丙二醇(保润剂)1mg/每克干物质,烘干,加入香精香料适量,以25%的比例添加于烟丝中,卷制成卷烟。
实施例8
取灯芯草原料50g,打碎成片状,用200倍80%乙醇在85℃条件下浸泡浸泡60分钟,过滤,除去水分,烘干(得干物质),加入丙二醇1mg/每克干物质,烘干,加入香精香料适量,以70%的比例添加于烟丝中,卷制成卷烟。
实施例9
取灯芯草原料50g,打碎成条状,用100倍水在85℃条件下浸泡60分钟,过滤,除去水分,烘干,加入烟碱量可以分别为0.2mg~1mg/每克干物质,再加入香精香料适量,烘干,制成卷烟,得到不同比例烟碱含量的戒烟产品。
实施例10
取灯芯草原料50g,打碎成细条状,用200倍80%乙醇,在40℃条件下浸泡90分钟,过滤,除去水分,烘干,加入符合用药剂量标准的戒毒药物,制成戒毒卷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065737.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