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植物纤维原料水解液及利用该水解液预处理植物纤维原料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29054.0 | 申请日: | 2007-07-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2173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13 |
发明(设计)人: | 陈培豪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培豪 |
主分类号: | C07G1/00 | 分类号: | C07G1/00;C07H3/02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郝传鑫 |
地址: | 523129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植物纤维 原料 水解 利用 预处理 方法 | ||
1.一种植物纤维原料水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水解液包括如下组分及其含量(重量):
无机酸: 0.5%~25%,
醇类: 30%~65%,
水: 余量;
或者, 无机酸: 0.5%~25%,
醚类、酮类或羧酸类或它们混合物(I): 30%~99%,
水: 0.5%~69.5%;
或者,无机酸 0.5%~25%,
醇类与(I)的混合物(II) 30%~99%,
水: 0.5%~69.5%,
其中(II)中醇类的含量(重量)不高于6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纤维原料水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无机酸为HCl或H2SO4。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纤维原料水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醇类包括甲醇、乙醇、正丙醇、异丙醇。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纤维原料水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醚类包括四氢呋喃、1,4-二氧六环、1,3-二氧五环、1,3-二噁烷。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纤维原料水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酮类为丙酮。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纤维原料水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类包括甲酸、乙酸、丙酸。
7.一种预处理植物纤维原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以下步骤:
(1)备料,把植物纤维原料切削成细料后,干燥,备用;
(2)水解,把(1)步中处理好的原料置于权利要求1的所述的水解液中,在40℃~125℃温度下反应15分钟~24小时;
(3)分离,将步骤(2)得到的溶液固液分离,得到纤维素滤渣和滤液A;
(4)沉淀,沉淀滤液A中的木质素,固液分离,得到木质素沉淀和滤液B;
(5)蒸馏,蒸馏滤液B直到把有机溶剂全部蒸发掉,得到不含有机溶剂的糖液。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预处理植物纤维原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用H2SO4作为无机酸配制水解液时,所得滤液A用CaCO3来中和,过滤,得到不含H2SO4的滤液A。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预处理植物纤维原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用HCl作为无机酸配制水解液时,所得糖液用碱或CaCO3来中和残留的HCl,得到不含无机酸的糖液。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预处理植物纤维原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4)中沉淀木质素的方法为:在滤液A中加入适量的水使有机溶剂的浓度降低至不能再溶解有机木质素时,使木质素形成沉淀;或者,当使用较高的含水量的水解液时,可以通过蒸馏使滤液A的有机溶剂浓度降低,木质素因溶解度降低而沉淀出来;但当使用较低的含水量的水解液时,当滤液A蒸馏至一定程度后,加入适量的水以降低有机溶剂浓度,使木质素因溶解度降低而沉淀出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培豪,未经陈培豪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029054.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