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由手机浏览器收发短信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90140.8 | 申请日: | 2006-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98499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2 |
发明(设计)人: | 邱彰;黄东平;高铭聪 | 申请(专利权)人: | 邱彰;黄东平;高铭聪 |
主分类号: | H04Q7/22 | 分类号: | H04Q7/22;H04Q7/32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汤保平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机 浏览器 收发 短信 方法 | ||
1、一种由手机浏览器收发短信的方法,是用以使手机与手机之间不通过手机通讯系统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互传信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一伺服器具有备有多数供手机的浏览器浏览的网页,提供手机由手机通讯网路及网际网路信号传输连结该伺服器;
(2)该伺服器提供该手机的浏览器一使用者登入网页,以供使用者输入登入资料,使该手机登入该伺服器,当该手机登入该伺服器之后,即进入步骤(3);
(3)该伺服器提供该手机的浏览器一信息网页,以供使用者浏览信息或发出新信息;
以使该手机直接由该手机通讯网路及该网际网路信号传输连结该伺服器,由该伺服器与其它手机之间互相传送信息,而不通过手机通讯系统发送手机短信,使短信的内容长度不受限制,可大幅节省发出短信的费用,短信的数量不受手机内存容量的限制。
2、如权利要求1项所述的由手机浏览器收发短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步骤(3)中的该信息网页包括一“新信息”按键标示,当该信息网页中的“新信息”按键标示被点选时,即进入步骤(4);
(4)该伺服器提供该手机一信息传送及编辑网页,该信息传送及编辑网页包括接收者及信息编辑字段标示,以供使用者输入接收者名称及输入短信内容。
3、如权利要求2项所述的由手机浏览器收发短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步骤(4)中的该信息传送及编辑网页包括一发出信息的按键标示,以供使用者点选该发出信息的按键标示发出信息。
4、如权利要求3项所述的由手机浏览器收发短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步骤(4)中的该信息传送及编辑网页包括一附加档案的按键标示,供使用者点选该附加档案的按键标示以附加档案,该附加档案为文字、图像、声音及影音档案其中之一。
5、如权利要求3项所述的由手机浏览器收发短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步骤(4)中的该信息传送及编辑网页包括一注销按键标示,以供使用者点选该注销按键标示以注销该伺服器。
6、如权利要求3项所述的由手机浏览器收发短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步骤(4)中使用者点选该发出信息的按键标示发出信息且信息发出成功之后,即进入步骤(5);
(5)该伺服器提供该手机一传送成功的网页;该传送成功的网页包括“传输成功”的文字标示及一“OK”按键标示;当使用者点选该“OK”按键标示之后,即进入步骤(3)。
7、如权利要求1项所述的由手机浏览器收发短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手机是包括一般手机及具有手机功能便携式的电子装置。
8、如权利要求1项所述的由手机浏览器收发短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手机通讯网路是为符合GPRS协议、WIFI协议及WIMAX协议其中的一无线网络协议。
9、如权利要求1项所述的由手机浏览器收发短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该使用者登录网页包括使用者字段标示、通行码字段标示及“登入”按键标示,以供使用者于该登录网页的使用者字段及通行码字段分别输入名称及通行码,再点入“登入”按键标示后,即可进入该信息网页。
10、如权利要求9项所述的由手机浏览器收发短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该使用者于该登录网页包括个人数字助理、手机及个人计算机字段其中至少二者的字段标示,以供使用者点选该等字段标示选择所使用的连网工具。
11、如权利要求10项所述的由手机浏览器收发短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该伺服器具有备有多数供该个人计算机的浏览器浏览的网页,提供该个人计算机由网际网路信号传输连结该伺服器,以供使用者由个人计算机登入该伺服器进行传送信息内容的制作、编辑及进行接收者组群的编辑,以方便利用手机传送信息。
12、如权利要求1项所述的由手机浏览器收发短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该信息网页显示使用者收发的多项信息,该每一项信息包含发送者名称、接收者名称、收发时间及收发信息的内容;该信息网页并显示一供使用者点选是否发出新信息的“新信息”按键标示,当使用者点选该“新信息”按键标示时,即进入一信息传送及编辑网页。
13、如权利要求12项所述的由手机浏览器收发短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该信息网页并显示点选的其它信息网页的标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邱彰;黄东平;高铭聪,未经邱彰;黄东平;高铭聪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10090140.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