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记录介质无效
| 申请号: | 200610071525.X | 申请日: | 2002-06-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1875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06 |
| 发明(设计)人: | 中山比吕史;竹内厚;有马光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公司 |
| 主分类号: | G11B7/007 | 分类号: | G11B7/007;G11B7/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马高平;杨梧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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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记录 介质 | ||
1.一种光记录介质,其中,在地址部分中的两个沟槽轨道之间的沟槽间平面轨道里形成细的沟槽,使得在地址部分中的沟槽间平面上也能记录数据;
其中光记录介质中地址部分的平均反射光量Iemboss和数据部分的平均反射光量Idata满足关系式0.7≤Iemboss/Idata≤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记录介质,其中光记录介质利用这样一种工艺制造,该工艺包括用光束直径大于轨道间距的激光束照射记录膜以提高记录膜的温度的制作工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记录介质,其中光记录介质中地址部分的平均反射光量Iemboss和数据部分的平均反射光量Idata满足关系式0.8≤Iemboss/Idata≤1.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记录介质,其中该光记录介质使用磁光记录膜制造。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记录介质,其中该光记录介质使用相变记录膜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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