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减少或戒除吸烟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1804937.0 | 申请日: | 2001-0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400901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3-05 |
发明(设计)人: | 西奥多·K·凯尔;索尔·希夫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史密丝克莱恩比彻姆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44 | 分类号: | A61K31/4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平元,范明娥 |
地址: | 美国宾夕***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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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减少 戒除 吸烟 方法 | ||
1.一种逐渐减少和戒除个体烟草消耗习惯的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a)个体醒来后,每单位时间内给予1个单位的替代尼古丁源,等候1个时间单位,然后个体在第一个预定期间内继续其正常的烟草消耗模式;
(b)个体醒来后,在连续的时间单位内给予1个单位替代尼古丁源,然后个体在预定期间内继续其正常的烟草消耗模式,以形成改进的烟草消耗模式;
重复步骤(b),直至所述替代尼古丁源的消耗达到预期水平并形成了预期的改进烟草消耗模式;
维持该预期水平的所述替代尼古丁源消耗和预期的改进烟草消耗模式。
2.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所述替代尼古丁源消耗的预期水平为0,和预期的改进烟草消耗模式是无烟草使用,和进一步包括逐渐减少连续使用替代尼古丁源的单位数量的步骤:
(a)在第二预定期间内,每1-2个时间单位内给予1个单位的所述替代尼古丁源;
(b)在第三预定期间内,每2-4个时间单位内给予1个单位的所述替代尼古丁源;
(c)在第四预定期间内,每4-8个时间单位内给予1个单位的所述替代尼古丁源;
(d)停止使用所述替代尼古丁源。
3.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所述时间单位为1小时。
4.如权利要求2的方法,所述第二预定期间基本上为5周。
5.如权利要求2的方法,所述第三预定期间基本上为3周。
6.如权利要求2的方法,所述第四预定期间基本上为3周。
7.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所述替代尼古丁源经粘膜吸收。
8.如权利要求7的方法,所述替代尼古丁源是含尼古丁的香口胶。
9.如权利要求8的方法,所述替代尼古丁源的单位是2-4mg。
10.如权利要求7的方法,所述替代尼古丁源是一种含有尼古丁的吸入器(inhaler)。
11.如权利要求7的方法,所述替代尼古丁源是含有尼古丁的锭剂。
12.如权利要求7的方法,所述替代尼古丁源是尼古丁鼻腔喷雾剂。
13.一种逐渐减少或戒除个体烟草消耗习惯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个体醒来后,每单位时间内给予1个单位含有尼古丁的香口胶,等候1个时间单位,然后个体在第一个预定期间内继续其正常的烟草消耗模式;
(b)个体醒来后,在连续的时间单位内给予1个单位含有尼古丁的香口胶,然后个体在预定期间内继续其正常的烟草消耗模式,以形成改进的烟草消耗模式;
重复步骤(b),直至所述含有尼古丁香口胶消耗的预期水平为0并形成了预期的改进烟草消耗模式;
维持该预期水平的所述替含有尼古丁的香口胶消耗和预期的改进烟草消耗模式。
14.如权利要求13的方法,所述含有尼古丁的香口胶消耗的预期水平为0,和预期的改进烟草消耗模式是无烟草使用,和进一步包括逐渐减少连续使用替代尼古丁源的单位数量的步骤:
(a)在第二预定期间内,每1-2个时间单位内给予1个单位的所述含有尼古丁的香口胶;
(b)在第三预定期间内,每2-4个时间单位内给予1个单位的所述含有尼古丁的香口胶;
(c)在第四预定期间内,每4-8个时间单位内给予1个单位的所述含有尼古丁的香口胶;
(d)停止使用所述含有尼古丁的香口胶。
15.如权利要求13的方法,所述时间单位为1小时。
16.如权利要求14的方法,所述第二预定期间基本上为5周。
17.如权利要求14的方法,所述第三预定期间基本上为3周。
18.如权利要求14的方法,所述第四预定期间基本上为3周。
19.如权利要求13的方法,所述含有尼古丁的香口胶经粘膜吸收。
20.如权利要求13的方法,每单位所述含有尼古丁的香口胶中含有约2mg-4mg的尼古丁源。
21.如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烟草消耗为吸烟。
22.如权利要求的方法2,其中烟草消耗为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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