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双稳扭曲向列型液晶显示器无效
| 申请号: | 00100803.X | 申请日: | 2000-02-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263277A | 公开(公告)日: | 2000-08-16 |
| 发明(设计)人: | 杨伟梁;郭秀宽;塞莱内·张 | 申请(专利权)人: | 瓦智能BVI有限公司;特伦斯·莱斯莉·约翰逊 |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 |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红,潘培坤 |
| 地址: | 英属维京群***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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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扭曲 液晶显示器 | ||
1.一种双稳扭曲向列液晶显示器(LCD)盒,包括前偏光镜、后偏光镜和具有一初始扭曲角的液晶层,其特征在于:该盒不存在这样的构型,其中一种扭曲角度为180°、偏光镜之间的角度为9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器盒,其特征在于:初始扭曲角不是90度的倍数。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显示器盒,其特征在于:偏光镜之间的角度不是90°。
4.如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液晶显示器盒,其特征在于:初始扭曲角在30~80度的范围和延迟量在0.33~0.44微米的范围内。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显示器盒,其特征在于:前偏光镜角度在30~60度的范围、后偏光镜在85~119度的范围内。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显示器盒,其特征在于:前偏光镜角度在-60~-30度的范围、后偏光镜在-5~29度的范围内。
7.如权利要求4~6之任一所述的液晶显示器盒,其特征在于:偏光镜之间的角度在45~69度的范围内。
8.如权利要求4~7之任一所述的液晶显示器盒,其特征在于:初始扭曲角在50~60度的范围内。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器盒,其特征在于:初始扭曲角在120~220度的范围、延迟量在0.22~0.35微米的范围内。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液晶显示器盒,其特征在于:前偏光镜角度在19~76度的范围、后偏光镜角度在94~154度的范围内。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液晶显示器盒,其特征在于:前偏光镜角度在-71~-14度的范围、后偏光镜角度在4~-64度的范围内。
12.如权利要求9~11之任一所述的液晶显示器盒,其特征在于:偏光镜之间的角度在65~90度的范围内。
13.如权利要求9~12之任一所述的液晶显示器盒,其特征在于:初始扭曲角在150~190度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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