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控制含钛合金钢钛氧化物的加工方法及采用的中间包有效
申请号: | 202110484365.6 | 申请日: | 2021-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7552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04 |
发明(设计)人: | 张玉飞;聂文金;王志福;马建超;李解;陈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江苏省沙钢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2D11/116 | 分类号: | B22D11/116;B22D11/117;B22D11/108;B22D11/18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李想 |
地址: | 215625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控制含钛合金钢钛氧化物的加工方法及采用的中间包,属于冶金工艺领域。加工方法针对初炼钢液配钛阶段进行脱氧处理,采用脱氧后的配钛钢液进行开浇处理;本发明提供的用于控制含钛合金钢钛氧化物的加工方法,在钢液进行开浇前,进行了除氧化处理,避免钢液喂钛过程中钛被氧化的机率。在中间包浇注时,浇注区的钢液深度才能达到通孔高度后才开始浇注工作,保证了钢液在工艺中始终保持在无氧环境下,减少了钢液散流与空气接触时间,减少了钢液中钛被氧化的机率。 | ||
搜索关键词: | 控制 钛合金 氧化物 加工 方法 采用 中间 | ||
【主权项】:
暂无信息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江苏省沙钢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经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江苏省沙钢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2110484365.6/,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