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录音音频设备源认定方法和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610038121.4 | 申请日: | 2016-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549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8 |
发明(设计)人: | 施少培;黄征;杨旭;曾锦华;祁思蒙;卢启萌;李岩;卞新伟;奚建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10L25/51 | 分类号: | G10L25/51;G10L21/02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布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05 | 代理人: | 孟潭 |
地址: | 200063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录音音频设备源认定方法和装置,其中的方法包括:获取待认定录音的设备噪音信号;将所获取的设备噪音信号与多个已知录音设备的设备噪音信号进行比对;将比对结果为匹配的已知录音设备作为待认定录音的设备源。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录音音频设备源认定方法和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无法准确认定一段录音音频的设备源的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录音 音频设备 认定 方法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录音音频设备源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获取待认定录音的设备噪音信号;将所获取的设备噪音信号与多个已知录音设备的设备噪音信号进行比对;以及将比对结果为匹配的已知录音设备作为待认定录音的设备源。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未经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610038121.4/,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