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传统非发酵豆制品的保鲜剂及保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12212.0 | 申请日: | 2010-0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56341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30 |
发明(设计)人: | 罗建平;潘利华;洪胜;李佐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工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A23L3/3571 | 分类号: | A23L3/3571;A23L3/3562 |
代理公司: | 合肥金安专利事务所 34114 | 代理人: | 金惠贞 |
地址: | 230009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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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用于传统非发酵豆制品的保鲜剂。本发明包括保鲜剂A和保鲜剂B;保鲜剂A由下列质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乳酸链球菌素0.05-0.1%、山梨酸钾0.05-0.1%、维生素C 0.01-0.05%和水99.75-99.89%;保鲜剂B为含壳聚糖0.8-1.5%的1%乳酸或柠檬酸或醋酸水溶液;将保鲜剂A、保鲜剂B分别煮沸1~3分钟,冷却,温度0~4℃保存备用。保鲜方法是:将传统非发酵豆制品浸泡于保鲜剂A中5~10分钟或将保鲜剂A喷淋在豆制品表面,沥干0.5~1分钟;再浸泡于保鲜剂B中3~5分钟或者将保鲜剂B喷淋在豆制品表面,沥干3~5分钟即可。本发明可使保鲜期最短的传统非发酵豆制品即托盘包装豆腐保鲜8天,保质10天左右,保鲜时间较长,且无毒副作用;与本发明保鲜剂配套的保鲜方法操作简单、成本低、应用广。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传统 发酵 豆制品 保鲜剂 保鲜 方法 | ||
【主权项】:
用于传统非发酵豆制品的保鲜剂,其特征在于:包括保鲜剂A和保鲜剂B;保鲜剂A由下列质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乳酸链球菌素0.05-0.1%、山梨酸钾0.05-0.1%、维生素C 0.01-0.05%和水99.75-99.89%;保鲜剂B为含壳聚糖0.8-1.5%的1%乳酸或柠檬酸或醋酸水溶液;将保鲜剂A、保鲜剂B分别煮沸1~3分钟,冷却,温度0~4℃保存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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