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铬电抛光液、铝合金电抛光的方法及汽车铝装饰件有效
申请号: | 201611188600.0 | 申请日: | 2016-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57298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02 |
发明(设计)人: | 朱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和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5F3/20 | 分类号: | C25F3/20;C23G1/22;C23G1/12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鄞州盛飞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3 | 代理人: | 洪珊珊 |
地址: | 223005 江苏省淮***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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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抛光液 装饰件 铝合金 添加剂 电抛光 汽车 硫酸 电解抛光处理 无机盐 六价铬离子 铝合金产品 电解抛光 电解液 光泽度 混合物 有机酸 磷酸 省略 配比 质感 环保 保证 | ||
1.一种无铬电抛光液,其特征在于,以无铬电抛光液的重量为基准,所述的无铬电抛光液为磷酸50-59%、硫酸40-48%、添加剂1-2%,所述的添加剂为有机酸与醇的混合物或无机盐与醇的混合物;当添加剂为有机酸与醇的混合物时,有机酸与醇的含量分别占电解抛光液总质量的0.3-0.5%和0.7-1.5%;当添加剂为无机盐与醇的混合物时,无机盐与醇的含量分别占电解抛光液总质量的0.3-0.5%和0.7-1.5%;所述的有机酸为醋酸、酒石酸、草酸、枸橼酸、油酸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的无机盐为硫酸镁、硫酸铝、硫酸钠、醋酸钠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的醇为木糖醇与异丙醇按质量比2-3:1的混合物;用所述的无铬电抛光液对铝合金基材进行电解抛光,电解抛光的温度为50-60℃,电压为30-35V,时间为15-25min。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铬电抛光液,其特征在于,电解抛光前还包括超声波脱脂,电解抛光后还依次包括除膜处理、除灰处理、氧化处理、封孔处理。
3.一种汽车铝装饰件,该装饰件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铬电抛光液进行铝合金电抛光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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