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激光警示线的输电线路塔杆有效
申请号: | 201520320545.0 | 申请日: | 2015-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782180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8 |
发明(设计)人: | 何峻伟;肖重金;宋北;王旋;张加旭;袁叶叶;彭子康;杨勇;唐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武汉供电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2/00 | 分类号: | E04H12/00;E04G21/30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汉永嘉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2102 | 代理人: | 钟锋 |
地址: | 430020 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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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激光 警示 输电 线路 | ||
1.一种具有激光警示线的输电线路塔杆,包括置于施工作业点上方的两根以上的输电线路塔杆本体,相邻输电线路塔杆本体通过输电导线连接,其特征在于:在一根输电线路塔杆本体上设置激光发射器,在相邻输电线路塔杆本体上设置挡板,激光发射器发射的激光柱直接发送到挡板上,且所述激光柱略低于输电导线的最低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激光警示线的输电线路塔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柱与110kV输电线路导线最低端的距离大于5m;激光柱与220kV输电线路导线最低端的距离大于6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激光警示线的输电线路塔杆,其特征在于:所述输电线路塔杆本体上设有警示牌。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激光警示线的输电线路塔杆,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牌上设有警示语,该警示语通过LED灯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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