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酒精糟液水与中温厌氧出水共回用发酵酒精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343400.8 | 申请日: | 2013-08-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824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06 |
发明(设计)人: | 张锋;杜风光;孙沛勇;曲爱民;周鹏;李勇;王秋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P7/06 | 分类号: | C12P7/06 |
代理公司: | 郑州红元帅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17 | 代理人: | 季发军 |
地址: | 473000 河南***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酒精 糟液水 中温厌氧 出水 共回用 发酵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生物工程领域中酒精糟液水及中温厌氧出水再利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酒精糟液水与中温厌氧出水共回用发酵酒精的方法。
背景技术
酒精作为一种可再生的战略性资源己进入国家重点发展的工业产品中,但酒精发酵行业目前却是对环境有着较大污染的行业。传统的发酵方法所产生的废水大多经过处理后排入自然水体中,虽然经过处理后排放水中的COD等多项指标均己达标,但与自然水相比仍有着较大的差距。酒精发酵行业是一种大宗产品生产行业,排放水计量单元通常为万吨级,对自然水仍然存在较大的污染。
中国专利2005年8月31日公开的申请号为200410066017.3的发明专利公开了一种清液发酵生产高浓度酒精的闭路循环工艺,其不足之处在于:该技术存在较大的缺陷,酒精糟直接回用造成料浆pH值偏低,需要加氨水进行调节,极大地增加了生产成本。中国专利2011年7月13日公开的申请号为201010576401.3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中温厌氧出水水资源化生产酒精的方法,该技术的不足之处在于:需要大量的氧气或空气等氧化剂进行氧化处理,费时费工成本高,同时通过该技术处理,将产生大量的CO2,排放到空气中,加重温室效应,对环境气候造成极大影响。
中国专利2011年7月6日公开的申请号为201010576411.7的发明专利专利公开的一种提高以中温厌氧出水为配料水的酒精生产方法,包含以下步骤:将原料按规定料水比与脱氨后的厌氧出水进行混合,调节pH后添加液化酶加热蒸煮液化,冷却后添加糖化酶糖化,再降温后接种发酵,发酵结束后进行蒸馏,在对蒸馏得到的蒸馏废液进行厌氧处理前,需要进行硫酸根的沉淀,在蒸馏废液经过厌氧处理后,中温厌氧出水pH值在8.0左右,在用作拌料水时,需要加入硫酸降低pH值,另外需要进行脱氨处理才能作为下一批酒精发酵的配料水,一方面硫酸根的处理极大地增加了生产成本,另一方面硫酸根的存在会对设备造成腐蚀,严重影响设备使用寿命,甚至造成设备的损坏。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在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无需增加其它外源物,还可降低废液处理成本的酒精糟液水与中温厌氧出水共回用生产酒精的方法,该工艺方法不需要外加氨水或硫酸,通过调整酒精糟液水与中温厌氧出水比例控制配料PH值,是一种更为有效的绿色环保工艺。
为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酒精糟液水与中温厌氧出水共回用发酵酒精的方法,其工艺步骤包括:
(1)取淀粉质原料经过粉碎,按料液重量比1:1.5~2.4的配比加入配料液,搅拌均匀制成混合浆料备用,所述配料液由酒精糟液水、中温厌氧出水和补加清水组成,所述配料液中酒精糟液水和中温厌氧出水的总量与所述补加清水的重量配比为30~91:9~70,搅拌混合过程中,通过调节酒精糟液水与中温厌氧出水的配比调整pH值5.0~6.5;
(2) 将所述混合浆料中加入12~18u/g干料的高温淀粉酶,均匀搅拌并在90~100℃温度下进行液化处理,制得液化浆料;
(3) 将所述液化浆料降温至32~34℃加入160 ~250u/g干料糖化酶,并接种活性干酵母进入酒精发酵,发酵温度控制在33~34℃,酒精发酵终了醪液进行蒸馏出生产酒精,并收集酒精糟;
(4) 将所述酒精糟经过固液分离后,糟渣他用,酒精糟液水一部分直接回用,另一部分进行高温、中温沼气发酵制备沼气,产生的中温厌氧出水直接回用;
(5)重复步骤(1)-(4)。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优化方案:所述配料液中酒精糟液水与中温厌氧出水的重量配比为30~80:20~70。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优化方案:所述淀粉质原料采用木薯、马铃薯、小麦、玉米、高梁中的一种或多种。
作为本发明再一步的优化方案:所述补加清水为自来水或/和蒸馏残液水,所述蒸馏残液水是指酒精发酵成熟醪在蒸馏塔内蒸馏后蒸馏塔釜内残留的含有极少量酒精的液体。
进一步再优化本发明的方案:所述步骤(4)中,酒精糟采用板框或卧式螺旋离心机进行固液分离。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343400.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百叶式流水发动机
- 下一篇:液体/气体能源处理切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