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短信的发送方法、移动终端、服务器和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10292510.1 | 申请日: | 2012-08-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3370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19 |
发明(设计)人: | 林俊琦;刘新宇;彭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14 | 分类号: | H04W4/14;H04L29/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102 北京市朝阳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短信 发送 方法 移动 终端 服务器 系统 | ||
1.一种短信的发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用户输入的短信内容,并将所述短信内容按照与服务器约定的预设规则进行打包得到第一数据包;
将所述第一数据包通过互联网网络发送给所述服务器,以便于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数据包中携带的收件人的标识查找得到所述短信内容的收件人对应的接收终端,并将所述第一数据包发送给所述收件人对应的接收终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用户输入的短信内容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通过互联网网络建立与所述服务器的第一网络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第一数据包通过互联网网络发送给所述服务器,具体包括:
将所述第一数据包通过所述第一网络连接发送给所述服务器。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用户输入的短信内容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用户输入的所述收件人的身份信息;
向所述服务器发送携带有所述收件人的身份信息的验证请求,以便于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收件人的身份信息验证所述收件人所对应的接收终端是否与所述服务器通过互联网网络建立有第二网络连接;
当所述收件人所对应的接收终端与所述服务器通过互联网网络建立有第二网络连接时,获取所述服务器预先为所述收件人分配的标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短信内容按照与服务器约定的预设规则进行打包得到第一数据包,具体包括:
对所述短信内容进行加密,得到加密后的所述短信内容;
将至少包括所述加密后的所述短信内容和所述收件人分配的标识的信息按照与所述服务器约定的预设规则进行打包得到所述第一数据包。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互联网网络建立与所述服务器的第一网络连接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服务器通过所述第一网络连接发送的第二数据包;
根据所述与服务器约定的预设规则解析所述第二数据包,得到所述第二数据包中的发件人的标识和加密的短信内容;
对所述加密的短信内容进行解密得到解密后的短信内容,并以所述收件人发送的短信的形式显示输出。
7.一种短信的发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移动终端通过互联网网络发送的第一数据包,其中,所述第一数据包为所述移动终端以与自身约定的预设规则将短信内容打包得到的第一数据包;
根据所述第一数据包中携带的收件人的标识查找得到所述短信内容的收件人对应的接收终端;
将所述第一数据包发送给所述收件人对应的接收终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移动终端通过互联网网络发送的第一数据包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通过互联网网络建立与所述移动终端的第一网络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移动终端通过互联网网络发送的第一数据包,具体包括:
通过所述第一网络连接接收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的第一数据包。
10.根据权利要求7-9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移动终端通过互联网网络发送的第一数据包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的携带有所述发件人的身份标识的验证请求;
根据所述收件人的身份标识验证所述收件人所对应的接收终端是否与所述服务器通过互联网网络建立有第二网络连接;
当所述收件人对应的接收终端与所述服务器通过互联网网络建立有第二网络连接时,向所述移动终端发送预先为所述收件人分配的标识。
11.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输入的短信内容;
打包模块,用于将所述短信内容按照与服务器约定的预设规则进行打包得到第一数据包;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数据包通过互联网网络发送给所述服务器,以便于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第一数据包中携带的收件人的标识查找得到所述短信内容的收件人对应的接收终端,并将所述第一数据包发送给所述收件人对应的接收终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292510.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