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将活性液输送进体腔中的可处理装置无效
申请号: | 00803445.1 | 申请日: | 2000-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338957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3-06 |
发明(设计)人: | 伯纳德·查菲林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伯纳德·查菲林恩 |
主分类号: | A61M31/00 | 分类号: | A61M31/00;A61F13/2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郑修哲 |
地址: | 瑞士圣***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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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活性 输送 体腔 中的 处理 装置 | ||
1.一种用于将活性液输送进体腔(2)中的可处理装置(1),该可处理装置具有足够的固有密度以便能通过推进而插入体腔中,该装置包括:
一个位于至少部分上述活性液的出处的中心元件(3);
和一个围绕上述中心元件布置的外围元件(4),该外围元件所包括的一个衬垫(5)布置成能通过膨胀吸收已分配进体腔中的活性液,由此能密封地压紧在上述体腔(2)的粘膜上,
其特征在于,上述中心元件(3)所包括的一个衬底在体腔外的环境温度下相对坚固,但在该体腔内变得相对易流动,以便该中心元件在该体腔中能至少部分液化,从而形成至少部分的上述液相活性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一种用于处理体腔(2)的处理剂被分配进上述中心元件(3)的坚固衬底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处理剂是从包括湿润剂、用于溶解或流化特别是体腔(2)中体液的处理剂、治疗剂、预防疾病剂、诊断剂、美容剂或个人卫生剂、消毒剂、杀菌剂、杀真菌剂和杀精子剂的一组中挑选出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外围元件(4)具有一个孔(4a),特别是一个盲孔,该孔的形状和尺寸适合接纳中心元件(3)的主体(3a)。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中心元件(3)的顶部(3b)具有一个环圈(6),同时外围元件(4)具有一个颈状物(7),该颈状物的形状和尺寸适合于通过沿轴向使中心元件(3)和外围元件(4)推到一起从而准确地保持住上述环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中心元件(3)的底部(3c)具有一个凸出的形状,同时外围元件(4)具有一个相应的喇叭口形状部分(4d),该部分的形状和尺寸适合于保持住中心元件(3)的底部(3c)。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环圈(6)以裙边(6a)形状向着中心元件(3)的底部(3c)延伸,并盖在外围元件(4)远离颈状物(7)的部分(4b)的顶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中心元件(3)是一个胶囊,该胶囊的壁(8)包括上述的衬底,该胶囊的内部包括另一活性或其它的液体(9),该壁(8)相对上述液体被封闭并密封在环境温度下和身体之外。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装置包括一个密封的临时护壳(10),该护壳在中心元件(3)和外围元件(4)组合在一起时包住这两个元件。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衬底包含着明胶。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衬垫(5)被钻出至少一个径向通道(11),该通道位于上述孔(4a)的下方,向着衬垫(5)的外表面开口,并可能地与孔(4a)的底部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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