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新型气雾吸收器无效
申请号: | 99228301.9 | 申请日: | 1999-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2375369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4-26 |
发明(设计)人: | 李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宁 |
主分类号: | B01D53/053 | 分类号: | B01D53/053 |
代理公司: | 淮阴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谢观素 |
地址: | 223001 江苏省淮阴***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一种包括气雾进口、加料口、排气口、溢流口、排污口的新型气雾吸收器,放置于腔体下部排污口上方的多孔支撑板分腔体为上下腔,一端连接于腔体顶部的竖隔板分上腔室为两小室,竖隔板与多孔支撑板间留有间隙。本实用新型确保容器在进气、排气过程中均通过吸收器进行,自动破坏虹吸现象,使用过程中除更新吸收介质外不需对设备进行任何操作,是目前吸收装置的理想替代产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吸收 | ||
【主权项】:
1、一种包括气雾进口(1)、加料口(2)、排气口(3)、溢流口(4)、排污口(5)的新型气雾吸收器,其特征在于:多孔支撑板(6)位于腔体下部排污口(5)上方,分腔室为上下腔,一端与上腔室顶部连接的竖隔板(7)分上腔室为进气室(8)排气室(9),竖隔板(7)与多孔支撑板(6)间留有间隙。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宁,未经李宁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99228301.9/,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