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除草活性的四唑啉酮类化合物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95116183.0 申请日: 1995-10-18
公开(公告)号: CN1058491C 公开(公告)日: 2000-11-15
发明(设计)人: 五岛敏男;伊藤整志;渡边幸喜;奈良部晋一;柳显彦 申请(专利权)人: 日本拜耳农药株式会社
主分类号: C07D257/04 分类号: C07D257/04;A01N47/38
代理公司: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罗才希
地址: 日本*** 国省代码: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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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的式(Ⅰ)四唑啉酮类化合物,它们的制备方法及其作为除草剂的应用,式(Ⅰ)为$其中各基团的含义见说明书所述。
搜索关键词: 具有 除草 活性 四唑啉 酮类 化合物
【主权项】:
1.新的式(I)四唑啉酮类化合物,其中X为氢、卤素、C1-4烷基、C1-2烷氧基、C1-2烷硫基、C1-2烷基磺酰基或卤代-C1-2烷氧基,Y为氢、卤素或C1-4烷基,Z为氢、卤素、C1-4烷氧基或卤代-C1-2烷氧基,W为氢、卤素、C1-4烷基或三氟甲基,T为氢、卤素或C1-4烷基,R1为C1-5烷基,R2为可被甲基任意取代的C3-7环烷基或C4-6支链烷基,和R1和R2与它们所键合的氮原子一起形成全氢化吲哚-1-基或全氢化喹啉-1-基,条件是当R2为C4-6支链烷基时,R1和R2的碳原子总数为7或8,以及下列情况除外,其中X为氯或溴,Y、Z和W为氢,T为氢、氯、溴或甲基,R1为乙基或正丙基,和R2为C5-6环烷基,条件是R1和R2的碳原子总数为7或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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