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城市垃圾综合利用技术无效
申请号: | 93111984.7 | 申请日: | 1993-10-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138A | 公开(公告)日: | 1994-04-13 |
发明(设计)人: | 杨宽;刘益君;杨树军;张文钟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省成都洁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分类号: | B09B3/00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专利服务中心代理部 | 代理人: | 郭肖凌 |
地址: | 610031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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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介绍了一种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方法和资源回收系统,方法是将垃圾经初级剪切破碎后送入处理池内并在传送途中喷洒生化活性剂,在自然条件下由驯化后的微生物及自然微生物在生化活性剂的作用下对垃圾进行好氧、厌氧处理,系统特点在于具有原垃圾收集池和处理池结构以及进、出料结构,回收采用多级磁选、筛选、风选及电动分选,将分离出的物质分别进行再加工,作为装饰建材、固体燃助剂和新型建材的原料。 | ||
搜索关键词: | 城市 垃圾 综合利用 技术 | ||
【主权项】:
1、城市垃圾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方法,其特征是被剪切破碎后的垃圾在传送带传送途中均匀地混入配剂,进入处理池后,在自然条件下,由自然微生物和培植驯化的微生菌,以及生化活性剂的共同作用下完成好氧性高温主降解转化及兼性厌氧调节,好氧性高温主降解(氧分压在0.15~0.2P之间)温度可达72~82℃,持续时间8~10天,兼性厌氧(氧分压在0.15P以下)调节3~5天,以调节、蒸发垃圾中多余的水份(水份以蒸汽形式由排气道排出),最后,严格厌氧处理2~3天,垃圾在处理池内产生的气体由排气道收集,并送往气体处理室经碱液和生石灰处理,以完成彻底的无害化,无害化处理的周期为13-1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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