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城市垃圾综合利用技术无效
申请号: | 93111984.7 | 申请日: | 1993-10-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138A | 公开(公告)日: | 1994-04-13 |
发明(设计)人: | 杨宽;刘益君;杨树军;张文钟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省成都洁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分类号: | B09B3/00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专利服务中心代理部 | 代理人: | 郭肖凌 |
地址: | 610031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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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城市 垃圾 综合利用 技术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垃圾处理技术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和资源回收。
随着城市入口的迅速增长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的排放量也日趋增加。目前,全球每年新增加垃圾约100亿吨,人均2吨。垃圾排放量增长速度是人口增长速度的数十倍。这是一个十分惊人的数字!世界各国都在惊呼:与日俱增的垃圾正严重地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和赖以生存的环境。
这些垃圾,除本身携带的病菌、蝇蛹虫卵外,在堆放、运输过程中,因其自身的降解作用,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日益严重地污染着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城市垃圾污染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成为世界各国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世界各国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研究。
目前,世界各国对垃圾的处理手段主要有堆积、填埋、焚烧、分类收集几种,分述如下:
一、堆积:
只有其中小部分可降解的有机物用作堆肥处理,大多数仍露置于各城市近郊,遇雨便污水横流,虫蛆蚊蝇孳生,不是减少污染,而是转移污染,扩大了污染面。堆肥都存在降解不彻底的缺陷,对农作物造成危害,筛选分离得不彻底,玻璃残碴、破铜烂铁、断砖碎瓦等易对人畜造成伤害。
二、填埋:
存在占地多,运距远、复土材料和安全设施要求高,填埋场地需要严格的设计和地质构造条件几方面的限制,且易造成对地下水和饮用水和土壤的污染。此种手段不排除垃圾爆炸的危险性。
三、焚烧:
只能对其中少部分有机结构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一般都要预热、干燥或加入部分矿质燃料,而回收的热量少,故成本很高,伴随着焚烧产生的大量复杂气体将造成二次污染,且剩余残碴仍需处理。
四、分类收集:
工作量大,工作条件差,费力费时,非机械化分类使工作效率低下。
综上所述,这几种方式均存在投入大,占地多,运行费高,而主要是不能解决二次污染的问题。我国四百七十余个大中城市,历年堆放的垃圾已达数十亿吨,现每年排放量达七千万吨之多,而无害化处理率仅占2.3%左右,绝大多数的城市都陷入垃圾的重围之中。所以,将垃圾处理处置到无害化的程度,并使之转化为人类的再生资源加以利用的研究确实是势在必行。
针对全人类存在的垃圾困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研究一种彻底无害化处理城市垃圾的方法,并将垃圾转化为可利用的再生资源的处理、回收系统。
本发明由实践中逐步完善了城市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其最显著的特征是被剪切破碎后的垃圾在传送带传送途中均匀地混入配剂,进入处理池后,在自然条件下,由自然微生物和培植驯化的微生菌,以及生化活性剂的共同作用下完成好氧性高温主降解转化及兼性厌氧调节,好氧性高温主降解(氧分压在0.15~0.2P之间)温度可达72~82℃,持续时间8~10天,兼性厌氧(氧分压在0.15P以下)调节3~5天,以调节、蒸发垃圾中多余的水份(水份以蒸汽形式由排气道排出),最后,严格厌氧处理2~3天,垃圾在处理池内产生的气体由池顶排气道收集,并送往气体处理室,用碱液和生石灰处理,以完成彻底的无害化,无害化处理的周期为13-1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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