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原支护桩嵌固深度不足条件下的支护加固构造有效
申请号: | 202223375996.3 | 申请日: | 2022-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9298861U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04 |
发明(设计)人: | 刘慧明;黄怡;康继武;楼志军;胡耘;沈健;王卫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海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G23/02 | 分类号: | E04G23/02;E02D17/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00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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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于地下空间开发领域的一种原支护桩嵌固深度不足条件下的支护加固构造。技术方案为:保留原支护桩后在其内侧新增支护桩,新增支护桩桩顶标高采用落低设置,将第一道支撑梁仍设置于原支护桩桩顶标高位置,当基坑开挖深度超过原支护桩设计挖深时,在新增支护桩桩顶设置第二道支撑梁与压顶圈梁。根据计算需要,在新增支护桩内侧设置第三道支撑梁和围檩圈梁,并于第三道支撑梁标高位置在新增支护桩与原支护桩之间设置传力带。以此类推,结合开挖需要可在第三道支撑梁以下继续设置支撑梁。该构造解决了原支护桩因嵌固深度不足无法满足基坑开挖要求而作为废桩处置,可充分保留原支护桩并利用原支护桩作为支护体系的一部分。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支护 桩嵌固 深度 不足 条件下 加固 构造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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