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密封机构的液化气钢瓶有效
申请号: | 201921382123.0 | 申请日: | 2019-08-23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0069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9 |
发明(设计)人: | 高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扬州高得宝瓦斯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7C1/12 | 分类号: | F17C1/12;F17C1/00;F17C1/02;F17C13/04;F17C13/08;F17C13/12 |
代理公司: | 新余市渝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6124 | 代理人: | 刘林艳 |
地址: | 2258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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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密封机构的液化气钢瓶。所述外筒的上端位置开设有把手,所述外筒的下侧位置开设有通孔,所述外筒的下侧位置固定连接有底座,所述底座为圆环形结构,所述底座的外圈与外筒的内壁相贴合,所述外筒内部的上侧固定连接有第一罐体,所述第一罐体的上侧位置连接有角阀,通过将传统的液化气钢瓶设计为第一罐体与第二罐体相连通的结构,其中第一罐体与第二罐体之间通过连接阀进行连通,该设计实现对第一罐体与第二罐体的分离,防止液化气钢瓶在运输的过程中由于晃动以及碰撞造成内部压力过大,防止由于液化气钢瓶内部压力过大造成其容易发生事故的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密封 机构 液化气 钢瓶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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