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公安消防用现场挥发性残留物证提取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920888576.4 | 申请日: | 2019-06-13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32240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4 |
| 发明(设计)人: | 朱晓晗;付瑜菲;杨川律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晓晗;付瑜菲;杨川律 |
| 主分类号: | G01N1/10 | 分类号: | G01N1/1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102623 北京市大***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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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公安消防用现场挥发性残留物证提取装置,包括放置在地上的烘箱和装置箱,所述烘箱内设有烘烤室,所述装置箱内设有收集室,所述收集室的一侧内壁设有条形腔,所述条形腔内安装有移动机构,所述装置箱的上端固定连接有装置块,所述装置块内设有装置腔,所述装置腔内设有冷凝机构,所述装置块的上方固定连接有L形连接管,所述冷凝机构将L形连接管的一端与收集室连通,所述L形连接管的另一端通过开口与烘烤室相连通,该装置可以及时的对挥发性液体进行提取,为事故的发生提供证据,使得可以正确的认定事故的责任,减少被害者的损失。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公安消防 现场 挥发性 残留 物证 提取 装置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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