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法学教学以及研讨用移动演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2032823.9 | 申请日: | 2018-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9433577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24 |
发明(设计)人: | 胡永芬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永芬 |
主分类号: | G09B5/02 | 分类号: | G09B5/02;F16M11/42 |
代理公司: | 北京成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24 | 代理人: | 张焱 |
地址: | 461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法学教学以及研讨用移动演示装置,包括遥控车底座、限位槽和交流文件放置槽;所述遥控车底座的顶部平面上固定安装有演示装置主体,且演示装置主体下端内置有蓄电池;所述演示装置主体的顶部平面的左端固定设置有长方体状的控制箱主体,其控制箱主体的宽度恰好占据演示装置主体长度的三分之一的空间;所述演示装置主体的顶部平面上固定安装有楔体状的演示台主体。本实用新型中演示装置主体和橡胶柱的设置,通过演示装置主体整体为沙漏状态结构,且演示装置主体左右侧壁的中部相对的位置处固定安装有六根弧形状的橡胶柱,其橡胶柱的外端超出演示装置主体外边沿,为整个装置增加了安全保障措施,避免在发生碰撞时损坏设备。 | ||
搜索关键词: | 演示装置 顶部平面 橡胶柱 本实用新型 控制箱主体 遥控车 底座 安全保障措施 蓄电池 长方体状 固定设置 交流文件 状态结构 左右侧壁 放置槽 弧形状 外边沿 位置处 限位槽 演示台 教学 内置 沙漏 外端 下端 楔体 移动 左端 占据 | ||
【主权项】:
1.一种法学教学以及研讨用移动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法学教学以及研讨用移动演示装置包括遥控车底座(1)、演示装置主体(2)、侧显示器(3)、控制箱主体(4)、杂物槽(401)、演示台主体(5)、书写板(501)、后显示器(6)、封板(7)、电动伸缩杆(8)、橡胶柱(9)、导轨(10)、支撑架(11)、立杆(12)、侧护板(13)、限位槽(1301)和交流文件放置槽(14);所述遥控车底座(1)的顶部平面上固定安装有演示装置主体(2),且演示装置主体(2)下端内置有蓄电池;所述演示装置主体(2)的顶部平面的左端固定设置有长方体状的控制箱主体(4),其控制箱主体(4)的宽度恰好占据演示装置主体(2)长度的三分之一的空间;所述演示装置主体(2)的顶部平面上固定安装有楔体状的演示台主体(5);所述控制箱主体(4)的右端侧壁上端垂直向右固定连接有两个相互平行的导轨(10),且导轨(10)的末端通过销轴转动连接有立杆(12),并且导轨(10)和立杆(12)相连接的销轴的内端又连接有工型的支撑架(11);所述支撑架(11)的右端也通过销轴转动连接有立杆(12);四根所述立杆(12)的末端均通过销轴与下方水平设置的矩形状的封板(7)通过耳块转动相连接,其立杆(12)的位置恰好分别对应封板(7)的四角;所述演示台主体(5)的倾斜面上固定铺设有书写板(501);所述控制箱主体(4)的左端侧壁中开设有矩形状的杂物槽(401);所述支撑架(11)与控制箱主体(4)之间安装有电动伸缩杆(8)。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胡永芬,未经胡永芬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822032823.9/,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