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超市商品销售结算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251061.3 | 申请日: | 2018-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281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21 |
发明(设计)人: | 张金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原工学院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20/12 |
代理公司: | 郑州优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1125 | 代理人: | 张真真;谢萍 |
地址: | 451191 河南省郑州***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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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超市商品销售结算系统,顾客使用手机对所采购的商品进行扫码,提交订单和商品结算;超市根据顾客订单的商品条码进行商品分拣、计价和商品结算。本发明,不同于传统结算方式,顾客采购过程中,不需携带商品,仅仅记录商品条码;商品结算凭借条码订单、快速实现价格结算,减少当前常常存在的排队结算问题;同时,可以解决在很多程度上解决超市结算人员少、人力成本高的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商品结算 超市商品 结算系统 商品条码 结算 超市 顾客 结算方式 人力成本 采购 条码 分拣 手机 计价 销售 排队 携带 记录 | ||
【主权项】:
1.一种超市商品销售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购物APP、后台管理单元和带购物条码的实物商品,所述购物APP安装在顾客的手机上,包括注册登录模块、商品浏览模块、扫码购物模块和购物车模块;注册登录模块,用于供顾客注册和登录购物平台;商品浏览模块,用于展示商品信息和顾客信息,供顾客浏览和选择虚拟商品并将虚拟商品添加到购物车模块内,顾客查看顾客信息了解自身购物情况;扫码购物模块,用于顾客扫描实体超市内实物商品的购物条码并添加到购物车模块内;购物车模块,用于存储顾客添加的商品并记录顾客的浏览信息;所述后台管理单元,包括顾客管理模块、商品管理模块、订单管理模块、商品配货模块、支付管理模块和商品收取模块;顾客管理模块,一方面向商品浏览模块提供顾客的消费信息供顾客查看自身消费情况,另一方面将顾客在购物车模块内的浏览记录进行存储;商品管理模块,用于向商品浏览模块提供虚拟商品信息供顾客筛选;订单管理模块,用于供顾客筛选购物车内的商品后生成订单,并显示订单的总价及付款状态;商品配货模块,接收订单管理模块的订单,进行商品配货,并显示配货状态;支付管理模块,根据商品配货模块的配货状态,为顾客提供两种支付方式,分别为移动支付和现场支付;顾客选择移动支付时,通过购物APP直接进行支付;顾客选择现场支付时,柜台收银人员针对订单总价使用超市收银系统进行收费;商品收取模块,为顾客提供商品收取方式,包括自取和配送,顾客付款完成后,选择收取方式,超市根据顾客的选择进行商品配送;当顾客选择自取时,超市工作人员将配好的商品放到固定位置,供顾客自取;当顾客选择配送时,超市工作人员按照顾客提供的地址进行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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