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股骨颈骨折单皮质固定用口型金属异形板有效
申请号: | 201620947125.X | 申请日: | 2016-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97049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31 |
发明(设计)人: | 汤长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汤长华 |
主分类号: | A61B17/80 | 分类号: | A61B17/80 |
代理公司: | 淮安市科翔专利商标事务所32110 | 代理人: | 韩晓斌 |
地址: | 2239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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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股骨颈骨折单皮质固定用口型金属异形板,该金属异形板的整体结构呈口字形;平行于股骨距的纵向边长为2.0‑2.5cm,其上设4个螺孔;垂直于股骨颈的近端横向边宽为2.0‑3cm,其上设计4个螺孔,外倾10º左右;近端边螺孔下倾10‑35º,远端边螺孔上倾5º,螺孔均为带丝纹锁定螺钉孔。在空心钉固定股骨颈骨折复位同一小切口内采用口型金属异形板在股骨颈骨折线远、近端辅助单皮质骨内固定,进一步增加了骨折端稳定性,实现及早下床、负重,有效避免/减少股骨颈短缩、退钉、小钢板断裂、骨不连、股骨头切割伤等优点,临床效果满意,值得推广应用。 | ||
搜索关键词: | 股骨颈 骨折 皮质 固定 口型 金属 异形 | ||
【主权项】:
股骨颈骨折单皮质固定用口型金属异形板,其特征是:该金属异形板的整体结构呈口字形;平行于股骨距的纵向边长为2.0‑2.5cm,其上设4个螺孔;垂直于股骨颈的近端横向边宽为2.0‑3cm,其上设计4个螺孔,外倾10 º左右;近端边螺孔下倾10‑35º,远端边螺孔上倾5º,螺孔均为带丝纹锁定螺钉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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