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股骨颈骨折单皮质固定用口型金属异形板有效
申请号: | 201620947125.X | 申请日: | 2016-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97049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31 |
发明(设计)人: | 汤长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汤长华 |
主分类号: | A61B17/80 | 分类号: | A61B17/80 |
代理公司: | 淮安市科翔专利商标事务所32110 | 代理人: | 韩晓斌 |
地址: | 2239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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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股骨颈 骨折 皮质 固定 口型 金属 异形 | ||
1.股骨颈骨折单皮质固定用口型金属异形板,其特征是:该金属异形板的整体结构呈口字形;平行于股骨距的纵向边长为2.0-2.5cm,其上设4个螺孔;垂直于股骨颈的近端横向边宽为2.0-3cm,其上设计4个螺孔,外倾10 º左右;近端边螺孔下倾10-35º,远端边螺孔上倾5º,螺孔均为带丝纹锁定螺钉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颈骨折单皮质固定用口型金属异形板,其特征是:该金属异形板的板材厚度为2.0mm、2.5mm、3.0mm规格,锁定钉直径3.5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颈骨折单皮质固定用口型金属异形板,其特征是:该金属异形板的板材为钛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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