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雾化器以及电子烟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567691.8 | 申请日: | 2015-09-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079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9 |
| 发明(设计)人: | 陈超;陈利冰;张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31219 | 代理人: | 芦宁宁 |
| 地址: | 20008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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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雾化器及电子烟,雾化器包括外壳,置于外壳内的内筒、导油件和置于导油件上的加热件,内筒的顶端具有盛放雾化液的封闭内腔,内筒的底端为开口端,封闭内腔的端部设有第一孔,导油件以及加热件置于内筒的底端内,且部分导油件从第一孔内伸入封闭内腔中;外壳上设有与外界相通的通气孔,内筒的底端侧壁上设有气溶胶孔,外壳和内筒间具有流通气流和气溶胶的间隙。本发明可以有效防止雾化液外漏。 | ||
| 搜索关键词: | 雾化器 以及 电子 | ||
【主权项】:
一种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壳(1),置于外壳(1)内的内筒(2)、导油件(4)和置于所述导油件上的加热件(5),所述内筒(2)的顶端具有盛放雾化液的封闭内腔(201),所述内筒(2)的底端为开口端,所述封闭内腔(201)的端部设有第一孔(203),所述导油件(4)以及所述加热件(5)置于所述内筒(2)的底端内,且部分所述导油件(4)从所述第一孔(203)内伸入所述封闭内腔(201)中;所述外壳上设有与外界相通的通气孔(104),所述内筒的底端侧壁上设有气溶胶孔(202),所述外壳(1)和内筒(2)间具有流通气流和气溶胶的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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