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全天候防晃眼电子警察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320688387.5 申请日: 2013-11-04
公开(公告)号: CN203535799U 公开(公告)日: 2014-04-09
发明(设计)人: 徐善建 申请(专利权)人: 安徽超清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分类号: G08G1/01 分类号: G08G1/01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231600 安徽*** 国省代码: 安徽;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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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全天候防晃眼电子警察,包括:前摄像头和后摄像头,该前摄像头和该后摄像头分别悬挂于该停车线的前侧上方和后侧上方;前闪光灯和后闪光灯,该前闪光灯埋设于地面下位于该停车线的前方以和该前摄像头相配,该后闪光灯固定于该后摄像头上用于和该后摄像头相配;坑道,该坑道挖设于地面下且位于该停车线的前方,该前闪光灯位于该坑道内,且该坑道上部开口处设有钢化玻璃板;该钢化玻璃板呈中间向上凸的弧形,且该钢化玻璃板的上表面设有走向垂直于该停车线的流水槽,同时,该钢化玻璃板的下表面上设有电热丝,该电热丝通过一开关连接至电源。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即便是在雨雪天,也可顺利的发挥作用。
搜索关键词: 全天候 晃眼 电子警察
【主权项】:
全天候防晃眼电子警察,用于摄取机动车(100)在红灯点亮时越过停车线(200)时的信息,该防晃眼电子警察包括:———前摄像头(11)和后摄像头(12),该前摄像头(11)和该后摄像头(12)分别悬挂于该停车线(200)的前侧上方和后侧上方;———前闪光灯(21)和后闪光灯(22),该前闪光灯(21)埋设于地面下位于该停车线(200)的前方以和该前摄像头(11)相配,该后闪光灯(22)固定于该后摄像头(12)上用于和该后摄像头(12)相配;———坑道(30),该坑道(30)挖设于地面下且位于该停车线(200)的前方,该前闪光灯(21)位于该坑道(30)内,且该坑道(30)上部开口处设有钢化玻璃板(31);其特征在于:所述钢化玻璃板(31)呈中间向上凸的弧形,且该钢化玻璃板(31)的上表面设有走向垂直于该停车线(200)的流水槽(32),同时,该钢化玻璃板(31)的下表面上设有电热丝(33),该电热丝(33)通过一开关连接至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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