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以及使用它的电动吸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56582.0 | 申请日: | 2013-0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84657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4-12 |
发明(设计)人: | 吉川达夫;藤田孝一;羽田野刚;福岛雅一;伊藤昭人;曾根健次;森宏;土田英也;锦织环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47L9/02 | 分类号: | A47L9/02;A47L9/30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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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以及使用它的电动吸尘器。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具备抽吸件主体(5),其下表面具有抽吸灰尘的抽吸口;连接管,其一端安装于抽吸件主体(5);以及第一照明部(12)和第二照明部(13),其设置于抽吸件主体(5),照射被清扫面。第一照明部(12)和第二照明部(13)设置成第一照明部(12)的光轴(P1)与第二照明部(13)的光轴(P2)在抽吸件主体(5)的前方相交叉。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吸尘 器用 抽吸 以及 使用 吸尘器 | ||
【主权项】:
一种电动吸尘器用抽吸件,具备:抽吸件主体,其下表面具有抽吸灰尘的抽吸口;连接管,其一端安装于上述抽吸件主体;以及第一照明部和第二照明部,其设置于上述抽吸件主体,照射被清扫面,其中,上述第一照明部和上述第二照明部是半值角处于15°以上且65°以下的范围的LED元件,上述第一照明部和上述第二照明部设置成上述第一照明部的光轴与上述第二照明部的光轴在上述抽吸件主体的前方相交叉,上述第一照明部和上述第二照明部设置成上述第一照明部的光轴与上述第二照明部的光轴所形成的角度为60°以上且120°以下,以及上述第一照明部和上述第二照明部的安装位置配置在离上述抽吸件主体的底面所接触的被清扫面的高度为30mm以上且60mm以下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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