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倾斜照射路面的道路灯有效
申请号: | 201220461999.6 | 申请日: | 2012-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8526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03 |
发明(设计)人: | 季杭峰;方溁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8 | 分类号: | F21S8/08;F21V7/10;F21W131/103;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魏亮 |
地址: | 310013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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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倾斜照射路面的道路灯,包括若干照明用道路灯单元,所述的道路灯单元的所有出射光束向被照射道路规定的车辆行驶方向出射;或者所述的道路灯单元的大部分出射光束向被照射道路规定的车辆行驶方向出射,剩余部分出射光束朝向道路规定行驶方向的相反方向出射,其中,朝向道路规定行驶方向的相反方向出射的光束与道路方向所成的最小锐角大于车辆前挡风玻璃上方边缘各点与机动车司机人眼连线与道路方向所成的最大锐角。本实用新型可以从根本上避免司机刺眼、眩光等情况的发生,从而保障行车安全。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倾斜 照射 路面 道路灯 | ||
【主权项】:
一种倾斜照射路面的道路灯,包括若干照明用道路灯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道路灯单元的所有出射光束向被照射道路规定的车辆行驶方向出射;或者所述的道路灯单元的大部分出射光束向被照射道路规定的车辆行驶方向出射,剩余部分出射光束朝向道路规定行驶方向的相反方向出射,其中,朝向道路规定行驶方向的相反方向出射的光束与道路方向所成的最小锐角大于车辆前挡风玻璃上方边缘各点与机动车司机人眼连线与道路方向所成的最大锐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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