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金属器具的抛光剂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71114.5 | 申请日: | 2012-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950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7 |
发明(设计)人: | 高熠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常安通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3F3/00 | 分类号: | C23F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恒高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9 | 代理人: | 夏晏平 |
地址: | 214000 江苏省无***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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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用于金属器具的抛光剂,按重量百分数计,由以下各组份组成:油酸钠30~35%、三乙醇胺2~5%、三聚磷酸钠10~13%、氟化铵0.5~1%、十二烷基苯磺酸钠3~4%、油基羟乙基咪唑啉1~2%、石英砂15~20%,余量为乙二醇。本发明的抛光剂可以有效清除钢、铁、铜、铝等金属器具表面的油污和锈斑,使器具保持金属光泽、洁亮如新,一次清洗后,可使器具保持一年以上不返锈。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金属 器具 抛光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金属器具的抛光剂,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数计,由以下各组份组成:油酸钠 30~35%、三乙醇胺2~5%、三聚磷酸钠10~13%、氟化铵0.5~1%、十二烷基苯磺酸钠3~4%、油基羟乙基咪唑啉1~2%、石英砂15~20%,余量为乙二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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