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去除甲醛和异味的气雾剂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57857.7 | 申请日: | 2012-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011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21 |
发明(设计)人: | 田福祯;高伟;张劭;朱兵建;金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乾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76 | 分类号: | B01D53/76;B01D53/72;A61L9/14;A61L101/56;A61L1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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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66000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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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去除甲醛和异味的气雾剂,其特征在于由含有重量份数的以下物质组成:甘松,5-20份;艾叶,30-40份;百里香,10-15份;柠檬,1-10份;蒲公英,5-20份;马齿苋,6-9份;苍耳子,8-10份;穿心莲,5-18份;灵香草,10-16份;薄荷,1-3份;两面针,5份;无水乙醇,15-30份。本发明使用无水乙醇使药液充分雾化,充分接触甲醛及各种异味,使其中和,消除日常生活中存在的甲醛及各种异味,从而达到除甲醛和异味的功效,同时兼有杀菌效果。对环境无任何污染,安全无毒,人体直接接触无任何不良副作用。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去除 甲醛 异味 气雾剂 | ||
【主权项】:
一种去除甲醛和异味的气雾剂,其特征在于由含有重量份数的以下物质组成:甘松,5‑20份;艾叶,30‑40份;百里香,10‑15份;柠檬,1‑10份;蒲公英,5‑20份;马齿苋,6‑9份;苍耳子,8‑10份穿心莲,5‑18份;灵香草,10‑16份;薄荷,1‑3份;两面针,2‑5份;无水乙醇,15‑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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