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核电站放射性废液蒸发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428266.7 | 申请日: | 2012-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942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14 |
发明(设计)人: | 梁汉生;司鹏昆;张朝文;姚雪鸿;朱建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21F9/08 | 分类号: | G21F9/0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易钊 |
地址: | 518031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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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核电站放射性废液蒸发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将各种废液收集集中;(2)对废液进行蒸发处理,形成蒸馏液和浓缩液,检测蒸馏液和浓缩液的放射性;(3)当放射性检测结果小于放射性排放标准,排放蒸馏液,检测浓缩液中的硼浓度达到固化标准时将浓缩液排出固化,蒸发结束;当放射性检测结果等于或大于放射性排放标准,且检测浓缩液中硼浓度小于10000ppm时,加酸逐步将浓缩液的pH值调至7以下;重复步骤(2)、(3)直至蒸发结束。本发明提供一种工艺简单、操作方便、能大幅度降低蒸馏液放射性,使其低于排放标准的核电站放射性废液蒸发处理方法。 | ||
搜索关键词: | 核电站 放射性 废液 蒸发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核电站放射性废液蒸发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将各种废液收集集中; (2)、对废液进行蒸发处理,形成蒸馏液和浓缩液,对蒸馏液和浓缩液进行排放检测;(3)、当蒸馏液的放射性检测结果小于放射性排放标准,排放蒸馏液,检测浓缩液达到固化标准时将浓缩液排出固化,蒸发结束;当蒸馏液的放射性检测结果等于或大于放射性排放标准,且检测浓缩液中硼浓度小于10000ppm时,进行步骤(4);(4)、在浓缩液中加酸,逐步将浓缩液的pH值调至7以下;重复步骤(2)、(3)直至浓缩液达到固化标准,蒸发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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