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造纹理石材及其生产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41929.1 | 申请日: | 2012-09-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159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12 |
发明(设计)人: | 陈国迈;陈迈华;夏艺;由继业;曾亮;孙祥山;周伟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古猿人石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28/06 | 分类号: | C04B28/06;C04B28/04;C04B111/54;C04B111/82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新律师事务所 31272 | 代理人: | 刘懿 |
地址: | 200004 上海市浦东***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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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人造纹理石材以及所述人造纹理石材的生产方法,制备主色浆料和辅色浆料,主色浆料与辅色浆料浇注到引料轨道上,并通过螺旋推送形成具有不同颜色纹理的预混合彩色浆体;预混合彩色浆体自然流动浇注于模具中,形成自然流动的颜色纹理;成型。本发明提供的组分配比科学、工艺合理的人造纹理石材的配方和生产方法,工艺独特、成本低廉,所制作产品表面质感突出、纹理逼真,提高了产品的装饰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人造 纹理 石材 及其 生产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人造纹理石材,其特征在于,包括主色浆料和辅色浆料,所述主色浆料和辅色浆料分别独立地选自由组合物A或组合物B制成: 组合物A包括:硅酸盐水泥 30~70重量份;掺合料 5~50重量份;骨料 25~55重量份;颜料 1~25重量份;塑化剂 0.5~2重量份;触变剂 0.01~5重量份;缓凝剂 0.01~1重量份;消泡剂 0.05~0.5重量份;组合物B包括:特种水泥 30~70重量份;掺合料 5~50重量份;骨料 25~55重量份;颜料 1~25重量份;塑化剂 0.5~2重量份;增粘剂 0.01~0.5重量份;触变剂 0.01~5重量份;絮凝剂 0.01~0.5重量份;促凝剂 0.05~1重量份;抗水剂 0.05~2重量份;消泡剂 0.05~0.5重量份;其中,所述特种水泥为凝结固化比硅酸盐水泥更快的特种水泥或复合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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