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确定U71Mn钢轨中氮含量上限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89219.9 | 申请日: | 2012-08-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969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8 |
发明(设计)人: | 李峰;金文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C38/00 | 分类号: | C22C38/00 |
代理公司: | 包头市专利事务所 15101 | 代理人: | 庄英菊 |
地址: | 014010 内***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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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确定U71Mn钢质的钢轨中氮含量上限的方法,属于冶金工业生产的金属材料领域。本发明将钢轨的断裂韧性与钢轨中的氮含量对应起来,钢轨中的氮含量重量与钢轨重量之比≤94×10-6,钢轨的质量是可靠的。本发明由于将钢轨的断裂韧性与钢轨中的氮含量对应起来,从而明确了U71Mn钢轨的氮含量上限,使得钢轨中的氮含量重量与钢轨重量之比≤94×10-6的条件下,保证了钢轨质量的可靠性。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确定 u71mn 钢轨 含量 上限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确定U71Mn钢轨中氮含量上限的方法,该方法的特征为:将钢轨的断裂韧性与钢轨中的氮含量对应起来,钢轨中的氮含量重量与钢轨重量之比≤94×10‑6,钢轨的质量是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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