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减震器及振冲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16397.9 | 申请日: | 2012-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653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09 |
发明(设计)人: | 齐景波;奚进泉;李振彬;胡德新;张国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F7/104 | 分类号: | F16F7/104;F16F7/108;E02D3/054 |
代理公司: |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8 | 代理人: | 王伟锋;刘铁生 |
地址: | 100070 北京市丰***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为一种减震器及振冲设备,其中减震器具有相对的第一连接端和第二连接端,其包括外壳体和内胆,所述外壳体具有相对的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所述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与外壳体中部的减震腔室相通,所述减震腔室的内径大于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的内径,所述内胆的第一端自第二开口伸入外壳体内,且内胆贯穿减震腔室,所述内胆的外壁上具有凸台,凸台位于减震腔室内,且凸台的外径大于第一开口及第二开口的内径,小于减震腔室的内径,第一连接端形成于外壳体的第一开口端,第二连接端形成于内胆的第二端,所述外壳体与内胆之间填充有弹性介质。本发明的减震器具有强度高、耐用性强的特点。 | ||
搜索关键词: | 减震器 设备 | ||
【主权项】:
减震器,具有相对的第一连接端和第二连接端,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外壳体和内胆,所述外壳体具有相对的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所述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与外壳体中部的减震腔室相通,所述减震腔室的内径大于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的内径,所述内胆的第一端自第二开口伸入外壳体内,且内胆贯穿减震腔室,所述内胆的外壁上具有凸台,凸台位于减震腔室内,且凸台的外径大于第一开口及第二开口的内径,小于减震腔室的内径,第一连接端形成于外壳体的第一开口端,第二连接端形成于内胆的第二端,所述外壳体与内胆之间填充有弹性介质。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210216397.9/,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