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灯具利用系数反光器及其灯具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39971.8 | 申请日: | 2012-0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888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毛有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毛有强 |
主分类号: | F21V7/10 | 分类号: | F21V7/10 |
代理公司: | 杭州金源通汇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6 | 代理人: | 林君勇 |
地址: | 310004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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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高灯具利用系数反光器及其灯具,属于照明技术领域。它主反光部顶部以竖直面为对称面呈左右镜像对称,主反光部的内表面具有至少一个特征截面线,特征截面线至少包括中间段、左侧段和右侧段,左侧段设于中间段左侧并自上而下向左延伸,左侧段至少包括自上而下逐渐向左侧延伸的一条左弧线或一条基圆渐开线,主反光部左部的内表面至少包含一个以特征截面线的左侧段的部分或全部为母线的左回转面,左回转面的回转轴为竖直线且位于主反光部顶部对称面的右侧,右回转面的回转轴也为竖直线且位于主反光部顶部对称面的左侧。 | ||
搜索关键词: | 灯具 利用系数 反光 及其 | ||
【主权项】:
一种高灯具利用系数反光器,包括主反光部、位于主反光部前端的前反光部和位于主反光部后端的后反光部,前反光部、主反光部和后反光部一起构成反光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反光部至少包括主反光部顶部、主反光部左部和主反光部右部,主反光部顶部以竖直面为对称面呈左右镜像对称,主反光部的内表面具有至少一个特征截面线,所述的特征截面线至少包括中间段、左侧段和右侧段,所述的左侧段设于中间段左侧并自上而下向左延伸,所述的右侧段设于中间段右侧并自上而下向右延伸,所述的左侧段至少包括自上而下逐渐向左侧延伸的一条左弧线或一条渐开线,所述的右侧段至少包括自上而下逐渐向右侧延伸的一条右弧线或一条渐开线,所述主反光部左部的内表面至少包含一个以特征截面线的左侧段的部分或全部为母线的左回转面,所述主反光部右部至少包含一个以特征截面线的右侧段的部分或全部为母线的右回转面,所述左回转面的回转轴为竖直线且位于主反光部顶部对称面的右侧,所述右回转面的回转轴也为竖直线且位于主反光部顶部对称面的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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