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咔唑环结构的化合物及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32343.0 | 申请日: | 2011-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589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06 |
发明(设计)人: | 横山纪昌;长冈诚;桦泽直朗;泉佐和;高桥英治 | 申请(专利权)人: | 保土谷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7D209/86 | 分类号: | C07D209/86;C07D401/14;C07D403/14;C07D409/14;H01L51/50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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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有机化合物,其具有以下优异特性:空穴注入-传输性能优异,具有高三重态激子限制能力,具有电子阻挡能力,在薄膜状态下的稳定性高、发光效率高;进而提供一种使用了该化合物的高效率、高耐久性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特别是磷光发光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本发明为一种下述通式所示的具有咔唑环结构的化合物;本发明为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具有一对电极和其间夹持的至少一层有机层,其特征在于,该化合物被用作至少一个有机层的构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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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咔唑环 结构 化合物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 ||
【主权项】:
1.下述通式(1)所示的具有咔唑环结构的化合物,
式(1)中,R1、R2、R3、R4、R5、R6可以彼此相同或不同,表示氘原子、氟原子、氯原子、氰基、三氟甲基、硝基、任选具有取代基的碳原子数1~6的直链状或支链状的烷基、任选具有取代基的碳原子数5~10的环烷基、任选具有取代基的碳原子数1~6的直链状或支链状的烷氧基、任选具有取代基的碳原子数5~10的环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族烃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族杂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稠合多环芳香族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氧基,r1、r4、r5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0或1~4的整数,r2、r3、r6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0或1~3的整数,n表示0或1的整数,Ar1、Ar2、Ar3可以彼此相同或不同,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族烃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族杂环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稠合多环芳香族基,其中,R1~R6的至少一个或者Ar1~Ar3的取代基中的至少一个为氘原子或含有氘原子的取代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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