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带照明器的伞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405966.X | 申请日: | 2011-12-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563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9 |
| 发明(设计)人: | 李振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5B3/04 | 分类号: | A45B3/04 |
| 代理公司: | 西安西达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202 | 代理人: | 刘华 |
| 地址: | 710075 陕西省西安市***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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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一种带照明器的伞,包括有伞把手,伞把手下部设有手电筒,手电筒与灯头之间由可弯折、伸缩的连接件相连,使用时,手握住伞把手,将可弯折、伸缩的连接件拉长,灯头调节到需要的角度,不用时,将可弯折、伸缩的连接件压缩即可,具有使用方便、结构简单的特点。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明器 | ||
【主权项】:
一种带照明器的伞,包括有伞把手(1),其特征在于,伞把手(1)下部设有手电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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