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带照明器的伞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405966.X | 申请日: | 2011-12-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563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9 |
| 发明(设计)人: | 李振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5B3/04 | 分类号: | A45B3/04 |
| 代理公司: | 西安西达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202 | 代理人: | 刘华 |
| 地址: | 710075 陕西省西安市***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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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明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伞,具体涉及一种带照明器的伞。
背景技术
目前,当下雨天走夜路没有光源时,如果使用手电筒,则会出现一手拿手电筒,一手握伞的情况,这样就不能再拿其他东西了,具有使用不方便的缺点。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带照明器的伞,具有使用方便、结构简单的特点。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带照明器的伞,包括有伞把手,伞把手下部设有手电筒。
所述的手电筒与灯头之间由可弯折、伸缩的连接件相连。
所述的可弯折、伸缩的连接件为可伸缩的软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采用LED作为光源,亮度大,续航能力强;
使用可伸缩的软管作为LED和伞把手的连接件,不影响雨伞的握感;
可以自由调节灯头的角度;最大限度的减轻手的负担,下雨天走夜路也能提拿重物。
附图说明
附图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参见附图,一种带照明器的伞,包括有伞把手1,伞把手1下部设有手电筒2。
所述的手电筒2与灯头3之间由可弯折、伸缩的连接件相连。
所述的可弯折、伸缩的连接件为可伸缩的软管。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
使用时,手握住伞把手,将可弯折、伸缩的连接件拉长,灯头调节到需要的角度,不用时,将可弯折、伸缩的连接件压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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