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微孔消声器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91753.1 | 申请日: | 2011-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305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25 |
发明(设计)人: | 艾刚;涂定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北碚区枫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1/00 | 分类号: | F01N1/00;F01N13/14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虹嘉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9 | 代理人: | 谢殿武 |
地址: | 400700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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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消声器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微孔消声器,包括消声器主体、进气管和排气管,消声器主体内部由隔板依次分割为腔室I、腔室II和腔室III,进气管的排气端伸入腔室I内并与腔室I连通,腔室I与腔室III通过管I连通,腔室III与腔室II通过管II连通,排气管的进气端与腔室II连通,所述排气管的进气端与腔室II连通,管I两端面封闭通过堵头封闭,管I两端的侧壁上设置有多个分别与腔室I与腔室III连通的微孔;本发明设置3个缓冲腔室,并对其过流顺序的设置,可使气流多次与腔室壁发生碰撞,增加消声效果;管I通过多个微孔与腔室连通,当气流经过微孔时、喷气噪声的频谱就会移向高频或超高频,使频谱中的可听声成分明显降低,从而减少对人的干扰和伤害。 | ||
搜索关键词: | 微孔 消声器 | ||
【主权项】:
微孔消声器,包括消声器主体(1)、进气管(2)和排气管(3),其特征在于:所述消声器主体(1)内部由隔板(4、5)依次分割为腔室I(7)、腔室II(8)和腔室III(9),所述进气管(2)的排气端伸入腔室I(7)内并与腔室I(7)连通,腔室I(7)与腔室III(9)通过管I(10)连通,腔室III(9)与腔室II(8)通过管II(20)连通,所述排气管(3)的进气端与腔室II(8)连通,所述管I(10)两端面封闭通过堵头(16)封闭,管I(10)两端的侧壁上设置有多个分别与腔室I(7)与腔室III(9)连通的微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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