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植物营养素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61886.4 | 申请日: | 2011-06-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763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发明(设计)人: | 沈保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保华 |
主分类号: | C05F11/08 | 分类号: | C05F11/08;C05G3/00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 32104 | 代理人: | 曹祖良 |
地址: | 214026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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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植物营养素,特征是,包括以下步骤:(1)猪毛水解和碱中和:先将盐酸溶液加热,再向盐酸溶液中投入猪毛进行水解,得到氨基酸溶液;将水解后得到的氨基酸溶液冷却,在搅拌的同时加入碳酸钠至氨基酸溶液;(2)菌种发酵:将氨基酸溶液冷却,再加入光合菌和乳酸菌进行二次发酵,即得到液体植物营养剂。在猪毛水解和碱中和步骤与菌种发酵步骤之间还包括一次发酵步骤,以及菌种发酵步骤之后还包括营养素固化步骤。本发明所述的植物营养素克服了目前使用无机肥料、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带来的环境污染,以及化学元素、激素使用在农作物上的不足。 | ||
搜索关键词: | 植物 营养素 | ||
【主权项】:
一种植物营养素,其特征是,包括以下工艺步骤:(1)猪毛水解和碱中和:先将质量百分浓度为20~33%的盐酸溶液加热至70~80℃,再向盐酸溶液中投入猪毛进行水解,投入猪毛后升温至95~105℃、保温1~1.5小时,再升温至110~117℃、保温6.5~7小时后达到水解终点,得到氨基酸溶液;将水解后得到的氨基酸溶液冷却至60~70℃,在以搅拌速度150~200转/分钟搅拌的同时加入碳酸钠至氨基酸溶液的pH值为3~4,再在100~120转/分钟的搅拌条件下继续加入碳酸钠至氨基酸溶液的pH值为6.4~7,继续搅拌15~30分钟,停止搅拌后静置20~30小时;(2)菌种发酵:将氨基酸溶液冷却至30~40℃,再加入光合菌和乳酸菌进行二次发酵,即得到液体植物营养剂;所述发酵时间为6~8小时,发酵温度为30~40℃;所述氨基酸溶液与光合菌、乳酸菌的比例为50kg:5~8ml:5~8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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