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速摄像机固定支架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24948.1 | 申请日: | 2010-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970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13 |
发明(设计)人: | 林文;李月明;韩刚;刘卫国;吴成明;李书福;杨健;赵福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1/06 | 分类号: | F16M11/06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尉伟敏 |
地址: | 311228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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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固定支架,尤其是涉及一种高速摄像机固定支架。该固定支架包括用于固定摄像机的摄像机托架、支撑臂和支撑座,所述的支撑臂与所述摄像机托架铰接,支撑臂上设置有用于固定摄像机托架的固定销,支撑臂与所述支撑座连接。本实用新型用于放置摄像机,具有制造简单、使用方便,可以使摄像机360°旋转,调节摄像机的拍摄方位和角度等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高速 摄像机 固定 支架 | ||
【主权项】:
一种高速摄像机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用于固定摄像机的摄像机托架(1)、支撑臂(2)和支撑座(3),所述的支撑臂(2)与所述摄像机托架(1)铰接,支撑臂(2)上设置有用于固定摄像机托架(1)的固定销(4),支撑臂(2)与所述支撑座(3)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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